为持续纵深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效能,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近日,市财政局印发《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与出台的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形成配套闭环制度体系,实现市本级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全覆盖、全规范,加快构建科学规范、标准统一、绩效导向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
本次办法立足全市财政改革实际,全面破除固有预算基数依赖,严格落实零基预算改革要求,坚持基数全部清零、项目重新论证,压实部门主体责任与财政监管责任。强化全口径资金统筹,统筹四本预算、上级转移支付、债券资金及单位自有非财政资金,严格遵循“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党委和政府重点任务支出和其他支出的保障顺序安排预算,始终坚守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从严压减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
办法聚焦项目预算全生命周期管理,搭建三大核心管控体系。一是抓实项目库源头管控,严守“无项目库不预算”底线,实行项目常年储备、滚动管理,区分经常性与阶段性、运转类与目标类项目,明确项目入库时限要求,严把项目入库关口,杜绝重复申报、无效申报。二是健全支出标准体系,建立法定、固定、暂定三类支出标准,明确预算编制上限,实行标准动态调整,杜绝超标准申报预算,同时完善公物仓资产共享机制,严控新增资产配置。三是严把预算编制审核关口,压实部门初审、财政复审双重审核职责,规范二上二下编制流程,严格预算批复时限,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控预算随意调剂,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
同时,办法将全过程绩效管理贯穿项目预算全流程,筑牢绩效硬约束。明确大额项目必须开展事前绩效评估,精准设置量化绩效指标,常态化开展执行绩效监控,对执行滞后、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及时压减资金;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与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直接挂钩,真正实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此外,同步强化预算评审、信息公开与监督问责,主动接受人大、审计、纪检监察及社会公众监督,严厉整治截留、挪用、骗取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同步推进两项预算管理办法落地实施,常态化开展政策宣讲和业务指导,推动全市预算管理更加标准化、精细化、绩效化,持续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全力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助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营口市财政局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