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维护国家“五大安全”政治使命,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并提高精准度和有效性,做优增量、盘活存量,着力扩内需、优结构、增动能、惠民生,着力稳就业、稳企业、稳市场、稳预期,着力推改革、强管理、防风险、增效益,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开创营口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政治忠诚根基
(一)强化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及省纪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常态化开展教育培训与实践活动。严格执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季度重点工作清单“两项清单”制度,压实各级责任,统筹抓好国家安全、思想政治、意识形态、统战、信访、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
(二)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制定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聚焦政府购买服务、违规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整改整治。以提升财政 “生财、聚财、用财” 能力、推动财政与金融协同可持续发展为特色内容,创新学习形式、丰富教育载体,确保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三)夯实基层党建基础。实施“强支部”工程,打造“四强”党支部,选树“四好”党员,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开展党建“提质”专项行动,落实省委金融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地方金融系统党建工作的若干措施》。聚焦“五个基本”(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活动、基本保障),实施基层党支部“晋位升级”工程。巩固“两个覆盖”成果,提升非公金融企业党建质效,组织“两优一先”评选,完善党建品牌矩阵,拓展“党建+”应用场景,以高质量党建引领财政金融高质量发展。
(四)深化正风肃纪反腐。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从严从实做好中央巡视“后半篇文章”,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聚焦民生保障、信访化解、群众急难愁盼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从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内控制度,防范财政资金使用廉政风险,守住资金安全、干部廉洁“两个底线”,开展警示教育月活动,打造财政廉洁文化品牌。落实省委金融委关于金融领域开展金融领域腐败问题起底彻查专项行动,全面梳理问题线索,严查腐败案件。紧盯信贷审批、资产处置、招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选人用人等关键领域与重点岗位,强化监督管理。
(五)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健全好干部常态化发现使用机制,树立鲜明实干导向。加大干部交流补充力度,注重发现、储备、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统筹用好各年龄段干部,建设更加合理的干部梯队。坚持激励约束并重,加强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优化考核工作,开展评先选优,充分激发干部队伍整体活力和内生动力。
二、坚持生财聚财,以实力壮大促进财政增收
(六)深挖增收潜力。牵头推动各地各行业落实重点任务,促进财源建设与经济发展融合共促,稳固存量、培植增量。强化协税护税联动,协同税务部门健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动态监控与运行分析机制,深化收入监测分析与信息共享。督促各地依法依规组织收入、推动均衡入库。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制度,严控虚收空转、违规收取“过头税费”、违规引税返税等行为,提高收入质量。
(七)激发“三资”活力。借鉴先进地区经验,推动我市资产盘活提级扩面,牵头做好全市国有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创新盘活模式,探索通过国有企业委托经营等方式盘活低效闲置资产、开发矿产资源,推动资产资源资本化,形成可持续收入来源。强化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应用,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资产调剂共享。严格规范盘活管理,依法合规、稳妥有序盘活国有资产,切实提高盘活收入质量。
(八)积极争取支持。全面梳理中央预算草案,制定争取中央资金行动方案。会同市直部门做好向上汇报、项目申报、政策对接工作,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倾斜。做实项目储备,主动配合市直部门开展项目谋划储备筛选等工作,为项目承接夯实基础。
(九)强化资源统筹。深化“四本预算”统筹融合,减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压力。改变彩票公益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方式,严格非财政拨款资金预算管理,统一预算分配权。
三、坚持有保有压,以优化结构保障重点支出
(十)严清存量政策。全面清理规范财政支出政策,系统梳理现有政策实施情况,建立动态调整的政策清单,将清单与预算编制有效衔接,做到“清单之外无预算”。健全常态化政策评估机制,严格开展重大增支政策或新上政府投资项目事前评估,严禁出台不设支出上限和执行期限的“敞口”政策。
(十一)严控行政成本。发挥支出标准在预算编制中的基础支撑作用,建立通用标准和重点领域专用标准相结合的支出标准体系。从严加强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严禁党政机关使用非财政资金安排出国(境)经费。强化公务接待经费、委托业务费和编外人员管理制度。
(十二)严兜“三保”底线。研究制定2026年市级“三保”及“三保”外刚性支出保障清单,明晰范围标准。组织开展县(市)区“三保”预算编制审核,督促市县优先使用稳定财力足额安排“三保”支出预算,确保无缺口、可执行。科学合理分配财力性转移支付,向“三保”及“三保”外刚性支出保障压力大的地区倾斜。加强“三保”日常监控与财政运行风险排查,指导各地“一县一策”修订完善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十三)严保重点所需。围绕我市“十五五”时期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战略任务、基本民生项目等,建立重点项目保障清单,实行动态管理。运用“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政策性金融工具+社会资本”等政策工具,统筹各类资金为重大项目落地提供支撑。完善国库资金调度方式,合理调剂月度间资金调度,增加市对县(市)区资金调度规模,提升县(市)区统筹安排库款支出能力。
(十四)严格预算执行。创新预算执行机制,推进国库支付改革,在市县两级设立专门账户,对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单独调拨、单独清算、专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健全资金拨付与工程建设进度、实物工作量强制联动挂钩机制,实现按照工程进度及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工程资金支付率、投资完成率、工程完成率“三率”匹配。
四、坚持靶向发力,以精准用财服务发展大局
(十五)发挥财金协同作用。落实落细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等财金协同政策,优化工作流程、加快线上审批,全力支持扩内需、促消费。优化调整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政策,加快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一体化建设。以加快推动企业上市为抓手,推动直接融资多元化发展。紧抓创业板深化改革机遇,努力挖掘培育符合条件的企业加快上市进程。研究起草政府投资基金绩效评价办法,加强基金规范运营管理,发挥基金引导作用。
(十六)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加强新增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科学制定债券申请计划,优化全市政府债务期限结构,防范债券到期集中兑付风险。按时完成申报任务,联合相关部门从严审核项目,做强新增债券项目储备库,保障项目申报质量与储备规模。深入实施“督帮一体化”工作机制,通过进度挂钩机制、通报预警、约谈提醒等措施,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
(十七)支持打造现代产业体系。综合运用财政贴息、担保费补助、政府产业基金、保险费补贴等方式,支持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壮大。聚焦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等四大方向,重点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智改数转、化工老旧装置更新改造等关键领域,加快构建具有营口特色的现代产业体系。
(十八)激发创新发展动能。完善财政科技支出稳定增长机制,优化财政支持方式,统筹各类资金支持系统推进基础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产业应用全链条提升,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用好人才专项资金,助力深入实施“英才计划”。协调督促各市属地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类人才政策落实,积极营造有利于吸纳高校毕业生安居就业的工作生活条件。
(十九)加力稳投资促开放。统筹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民航发展基金等资金,支持交通、铁路、民航、水利等领域重大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维修等外贸新业态发展。持续培育市场主体,支持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支持自贸试验区、经开区等高能级开放平台建设。
(二十)扎实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切实推进国家政策落实落地。强化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降息、降准货币政策,“两重”“两新”存量政策和“无还本续贷”等惠企政策,有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实体经济。常态化开展政金企对接活动。围绕各县(市)区、园区不同产业集群,开展多种形式的融资撮合对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精准支持力度。会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做好金融机构与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的撮合对接,推动更多金融活水注入薄弱环节。
五、坚持统筹协调,以系统施策促进协同发展
(二十一)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继续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于保障性住房,吸引金融和社会资金参与城市更新项目,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通过贷款贴息、财政奖补等方式,促进县域主导产业升级,引导县域经济加快转型。
(二十二)扎实推进乡村振兴。严格落实种粮农民收益保障等惠农补贴及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全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突出问题整治。优化设施农业建设贷款贴息、海洋捕捞渔船更新改造贷款贴息贴费、粮油种植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工作机制。全力支持国家水网建设、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河湖生态保护治理及水土保持等重点工作。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保障体系。实施村内老旧道路维修改造工程,以农村综合改革试点试验为抓手,因地制宜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完善常态化帮扶资金管理制度,保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后财政帮扶投入总体稳定,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
(二十三)聚力建设美丽营口。综合运用财政资金引导和政府绿色采购等政策措施,支持建设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完善充换电基础设施,推动重点行业全链条节能降碳改造,积极做好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竞争性立项资金申请工作。健全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支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等。完善污染防治财政支持政策,深入推进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燃煤污染控制和工业污染治理、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土壤污染风险管控等项目。
六、坚持人民至上,以投资于人增进民生福祉
(二十四)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完善就业支持和公共服务体系,密切关注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群体就业情况,落实调整就业形势变化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加大就业创业支持力度,拓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渠道。配合省厅深入实施“技能照亮前程”培训行动,支持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
(二十五)筑牢社会保障体系。统筹资金确保各类群体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标政策。组织实施育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以及计划生育家庭奖励和特别扶助金制度,大力发展普惠养老服务,加强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织密织牢“一老一小”保障网。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保障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补助按时发放。
(二十六)提升医疗卫生保障水平。支持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实施医疗服务综合能力高质量发展提升工程,建设优质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费保障,持续开展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培养全科医生等紧缺人才。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政策,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二十七)支持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严格落实教育一般公共预算逐年只增不减要求,实施好稳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政策,持续巩固落实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支持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推动扩大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及优质高中办学规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建设。支持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能力。全面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支持推动高校学生首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比例大幅提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二十八)助力文体事业繁荣发展。支持新时代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推动博物馆、体育馆等场馆高质量发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活化利用。支持激发文旅市场活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发展。支持赛事经济发展,丰富群众体育活动。
(二十九)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发展,支持开展渔船“木改钢”、老旧化工装置改造及矿山全面排查整治工作。保障跨领域、跨层级应急救援实训演练经费,推动提升协同处置能力。支持基层消防队站建设、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应急资源下沉基层,夯实基层安全应急基础。支持开展金融领域腐败问题起底彻查除恶务尽专项行动,进一步夯实金融高质量发展根基。
七、坚持遏增减存,以底线思维缓释风险隐患
(三十)抓紧抓实债务化解。严格落实国家关于安排化债资金的有关要求,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管理,压实各级政府偿债主体责任,严防债务“爆雷”事件。抓好置换债券资金提级管理制度落实,按需发行、按旬拨付、压茬使用、专人专区管理,全流程、全链条闭环监管置换债券资金。加快融资平台压降和转型,印发工作方案,“一企一策”逐项解决剩余融资平台退出难点。扎实推进隐性债务“回头看”工作,持续保持“零容忍”的高压监管态势,确保形成对违规债务问题露头就打、严肃问责的工作格局。贯彻落实国务院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部署,指导各县(市)区统筹各类资产资源资金,用好用足金融支持政策,不折不扣落实清欠目标任务,推动打造诚信政府。
(三十一)清理规范暂付款。实施新增暂付款提级审核并结合实际逐步扩大提级审核范围,持续推进暂付款清理规范工作。加强对县(市)区暂付款管理,组织县(市)区制定暂付款消化工作方案,坚决守住2026年底暂付款余额不得增加红线。对暂付款形成的国有资产,探索市场化运营等模式,形成现金流增强流动性。
(三十二)防控社保基金风险。落实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省级审核申报制度,压实医保基金安全运行主体责任,防范化解基金运行风险。配合省厅开展社保基金财政监督检查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社保基金收支预算、执行监控、账户及会计核算等环节全链条管理。加强社保基金预算管理,督导各县(市)区将社保基金财政补助资金足额纳入预算,规范基金预算批复程序。
(三十三)持之以恒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稳妥化解中小金融机构存量风险。发挥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地方债务风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落实好“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要求,会同中央金融管理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加强信息共享,定期召开小组会议研究全市金融风险防范工作。夯实中小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地方属地责任、监管部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属事责任,坚决压降存量风险,严控新增风险,严防风险“爆雷”。
(三十四)发挥市、县两级防非打非机制作用。协调强化非法金融活动全链条治理,压实属地党委、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金融监管部门责任。强化线索报告与检查处置闭环管理,明确市、县两级在涉非线索交办、核查、反馈和督办等环节的时限和要求。根据省防非打非机制工作要求,开展非法集资重点案件“清仓见底”两年行动(2026-2027),委托有序出清存量风险,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加大对打击非法金融活动的宣传力度,放大严打效应。
(三十五)着力强化地方金融组织协同管理与风险防范。严格落实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年度工作部署,按照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清存量、优质量、控增量”工作思路,全面开展摸底排查,配合做好“失联”“空壳”机构认定公示,协助劝导无经营能力和意愿的主体主动注销,依法配合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清退严重违规机构。密切跟踪小贷公司新发放贷款投向和利率水平,配合省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开展风险研判,引导其综合融资成本逐步下降。攻坚破解融资担保发展瓶颈,加快推进企信担保公司注资盘活,推动恢复政策性担保服务能力。深化省市担保协同机制,对接省融资担保集团营口办事处扩大普惠担保投放,推动省农担公司深耕乡村振兴领域,引导担保资源向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倾斜,持续优化金融领域营商环境。
八、坚持守正创新,以深化改革破解困局难题
(三十六)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学习借鉴江苏等地经验,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修订完善制度文件,出台基本支出管理、项目库管理、非财政拨款资金管理、预算调剂管理、存量资金管理、绩效管理等制度办法,构建“1+N”制度体系。完善支出标准体系管理办法,细化公用经费定额,强化支出标准约束作用。探索建立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以及预算管理“收入、项目、政策”三张清单。结合新一轮事业单位改革,研究完善改革后事业单位经费保障方式,确保改革顺利推进、稳妥落地。
(三十七)深化财政体制改革。结合国家推动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合并地方附加税等政策调整,适时研究完善市以下税收分享办法,理顺市以下政府间收入关系。落实市以下财政体制改革要求,巩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成果,健全动态调整机制。
(三十八)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配合省厅做好“拨改投”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由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受托管理机构、市县、被投资企业各司其职、协同配合的工作体系,合力推进改革实施。参照省厅模式落实“大专项+竞争分配”机制,对内容相近、对象相似、目标重复的政策进行整合归并,运用竞争分配方式,公开评审、择优扶持,推动资金分配从“单向审批”向“公开竞争”转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九、坚持科学管理,以务实举措提高治理效能
(三十九)持续提升财政服务市场主体效能。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减税降费各项政策举措,健全完善惠企惠民资金兑付机制,大力推行“免申即享”“随申即享”“直达快享”新模式,不断加大各类惠企政策、惠民资金精准推送和落实落地力度,简化办理流程、压缩兑现时限,全力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红利精准直达、足额兑现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增强企业发展信心和群众获得感。
(四十)强化数智技术赋能。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聚焦事前预警、事中拦截、事后纠偏,推动财政管理从“经验管理”向“数字管理”升级。落实全国统一的预算管理一体化业务规范,规范预算管理业务流程,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资产配置等支出标准和绩效管理要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中,加强集成管控,夯实数据基础。持续推进转移支付常态化监控,及时提示预警,督促预算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严防违规行为发生。
(四十一)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推进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排查整治,研究制定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管理的政策措施,推动形成当下立改、长效常治的工作格局。
(四十二)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推动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等成果共建共享。研究出台管理制度,推动绩效与预算的深度融合。加快实施成本预算绩效管理,对重点项目开展成本效益分析及评价。
(四十三)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持续推进政府采购领域“整、建、促”三年行动,重点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系统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运用大数据分析、行为预警等数字化手段,升级改造政采交易平台,实现动态智慧监管。深化政府采购评审制度改革,推动远程异地评审和“暗标盲评”在全市常态化、规范化开展,保障评审活动公平公正。
(四十四)提升会计管理水平。收集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与会计案例,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控评价和内控报告编报工作,推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顺利实施落地。组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组织会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会计队伍整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