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局2025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为总牵引,进一步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增进民生福祉、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保持社会稳定,助力打好打赢决胜之年决胜之战,为完成“十四五”规划和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保障。
一、坚持严管严治,持续深化党建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精心组织、周密布置各项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一以贯之地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作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确保习近平总书记擘画的宏伟蓝图在全市财政系统落地生根、取得实效。严格落实市委《关于加强金融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切实提高我市金融系统党的建设。
2.坚持政治引领。落实局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底色。确保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在全市财政系统落实到位。强化理论武装,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意识形态各项工作力度,落实好安全、统战、信访、保密、安全生产等工作责任。
3.夯实组织基础。坚持分类指导,实施引领工程、品牌工程、提升工程,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充分发挥注评行业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探路者”和“试验田”作用。按照省委金融工委和市委要求,开展地方金融系统党组织及党员情况摸底调研。协助指导地方金融系统党组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把党员发展“入口关”,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面向基层一线、业务骨干、专业人才和青年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4.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按要求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坚决杜绝使用财政资金或举债搞“半拉子工程”“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肃整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和预算单位减负。加强开展廉政风险排查,以案促教、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工作。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健全好干部常态化发现使用机制。加大干部补充力度,注重发现、储备、培养和选拔年轻干部,建设更加合理的干部梯队。加强干部综合素质和专业化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坚持从严管理和激励保护相结合,严格执行干部管理各项规定,持续优化考核工作,积极开展评先选优,激励干部锐意进取、奋勇争先。
二、坚持广聚财源,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6.大力抓好财源建设。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三进”活动,指导各县(市)区将项目、产业、企业、园区作为财源建设的载体和抓手,更好扶持和培育企业发展。通过财政奖补、对下转移支付分配、担保贴息、优化支持产业发展财税政策等,激励地方培养和壮大财源积极性。会同税务部门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着力涵养财源。
7.实事求是组织财政收入。强化收入调度分析,深挖增收潜力,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督促各县(市)区精细测算,精准入库,确保应收尽收,完成年初预期目标任务。与税务部门协同配合,强化对重点行业特别是重点税源企业的动态监控。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完善非税收入管理相关制度和非税收入负面问题清单,坚决杜绝虚收空转、违规收取“过头税费”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可靠、可持续。
8.积极做好向上争取工作。抢抓政策机遇,会同各部门、各县(市)区加强与省相关部门的沟通汇报,主动精准对接政策需求,科学谋划储备项目,推动省部会商事项落实落地。制定2025年争取中央资金行动计划,建立部门协同、日常调度、向上对接、跟踪落实四项制度,制定任务清单及调度台账,争取上级财政给予我市更大的政策倾斜和更多的资金支持,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省财政厅工作部署,积极争取财政各类试点试验项目在我市先行先试。
9.深入推进国有“三资”盘活。完善“三资”盘活填报系统,将资产资源盘活调度延伸到县区。建立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推动数据资源规范化管理。指导各县(市)区结合本地优势、周边产业特点,在盘活利用低效闲置资产的同时促进相关产业发展,推动“三资”盘活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工作调度,做到“三资”清查实时化、盘活常态化。
三、坚持稳中有进,落实更加积极财政政策
10.强化重点支出财力保障。抓住“两重”建设机遇,统筹用好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债券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支持重点领域项目建设。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大水利、农业、社会事业、生态文明、医疗卫生等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力度。
11.加强债券资金管理。合理分配用于项目建设新增债务限额,提高新增债券规模与地方财力、项目收益平衡能力的匹配度。科学编制全年发行计划,尽早完成债券发行。加强新增债券资金穿透式监管,通过进度挂钩机制、通报预警、约谈提醒等措施,加快债券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度。
12.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继续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适当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依托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推动引导基金投资,更好支持我市实体经济和产业发展。
四、坚持服务大局,支持高质量发展
13.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支持做深做实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通过“揭榜挂帅”、直接补助、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保险补偿等方式,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加快推动产业转型升级。
14.支持补短板强弱项。坚决贯彻“两个毫不动摇”,落实落细民营经济支持政策。支持县域扩权赋能,聚焦强县引领、产业升级、绿色低碳转型等方面,进一步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支持加快构建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推动“港产城”融合发展,助力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15.助推科技教育人才一体化发展。持续加大科技投入,完善科技经费分配和管理使用机制,支持基础科技研究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进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支持基础教育扩优提质,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和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落实好各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对高层次人才尤其是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的支持力度,为振兴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16.大力支持提振消费。推进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加力扩围实施“两新”政策。制定完善鼓励和引导消费的财政政策,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优化补贴申报流程,撬动更多大宗消费。支持首发经济、银发经济、网红经济、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培育壮大数字、绿色、智能等消费新热点。支持传统商业改造升级,提升特色资源价值。
17.助力打造对外开放新前沿。着力稳外贸稳外资,大力发展服务贸易、绿色贸易、数字贸易,促进跨境电商、海外仓、保税维修等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用足用好财政补助、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外贸企业贷款贴息等措施,支持引进优质外商投资项目。充分发挥海路、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信贷等政策作用,支持外贸企业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全面提升开放水平。
18.持续加强金融政策供给。强化与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引导金融机构用足用好降息、降准货币政策,“两重”“两新”存量政策和“无还本续贷”等惠企政策,搭建政金企对接平台,打破投融资信息壁垒,有效满足企业合理融资需求,推动政策红利直达实体经济。
19.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持续发展。支持优质企业通过发行上市、新三板和辽股交挂牌等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指导优质企业报送省上市后备库评选,夯实省上市后备库企业资源储备,充分利用“创投辽宁”股权融资平台,加快促进产融合发展。加强上市企业发掘培育、对接搭桥等直接融资服务力度。支持辖内上市公司通过定增、配股、并购重组、再融资等方式做优做强。
五、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20.落实粮食安全保障责任。全面落实各项惠农补贴,保障农民收益,切实稳定农情农心。支持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和粮食单产提升工程,统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黑土地保护利用,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提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能力。
21.支持农业产业发展。合理用好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优先支持发展联农带农富农产业。积极践行大食物观、大农业观,支持建设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多业并举的产业体系。支持加快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改扩能,引育壮大市级龙头企业,提升农产品加工聚集区规模和效益,助力食品工业大市建设。
22.强化乡村振兴发展资金保障。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统筹用好相关领域资金,推进村内道路建设,支持“五好两宜”和美乡村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已落实村级组织运转经费提标增项政策,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
23.助力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加力实施城中村和城市危旧房改造。支持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引导常住地加大教育、住房保障、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投入。
六、坚持生态优先,加快建设美丽营口
24.协同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落实财政支持“双碳”政策措施,支持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健全绿色产品采购标准规范,引导扩大绿色产品供给和消费。
25.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财政支持生态文明建设重要举措,支持治气、治水、治土、治理固废和新污染物,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落实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考核责任制财政有关指标,支持推进美丽河湖、美丽乡村等建设。
26.加大生态保护和修复支持力度。持续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开展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和治理等重点工程。落实河流断面水质生态双向补偿制度,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加强生态保护。
七、坚持人民至上,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27.突出就业优先导向。统筹运用税费减免、社保补贴等政策,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拓宽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渠道。发挥失业保险作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减轻企业运营成本。稳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加强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28.织密扎牢社会保障网。积极筹措资金,落实各类社保提标政策。深化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改革,健全完善养老保险筹资和待遇调整机制,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困难群众和优抚对象、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基本生活。完善财税支持政策,支持普惠育幼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服务发展。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卫生健康管理服务能力。
29.支持文化体育事业发展。保障文化领域重点规划项目指出,用好红色“六地”等文化资源,支持提高文化原创力,推出更多精品力作。支持和提升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考古研究水平。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
30.支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支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依法打击违法犯罪活动,抓好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和化解信访积案等工作。支持提升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大对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建设投入力度。支持自然灾害防治项目建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和突发公共事件处置保障能力。
31.落实国家调资政策。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积极筹措并及时下达资金,确保全市调资补助资金按时拨付到位。
八、坚持守正创新,全力推进改革攻坚
32.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按照省财政厅关于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相关工作时间节点,有序推进我市零基预算改革。待省财政厅《辽宁省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实施方案》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营口市《改革实施方案》。建立完善项目库管理、支出定额标准、绩效管理、预算操作规程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推进预算分配权的统一,加大财政统筹能力,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取消预算安排基数,提升预算管理水平。
33.深入推进财政体制改革。研究制定税收收入划分办法,推进知识产权领域市本级和县(市)区之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完成营口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重点领域改革2025年考核任务。
34.大力推动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完善“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机制,持续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质增效。提升财政重点评价层级和质量,探索深化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管理。
35.持续优化财政领域营商环境。明确重点任务,落实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设备更新和留抵退税等政策,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落实财政补贴“免申即享”“直达快享”政策,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扩面增量。健全涉企收费监管长效机制,坚决防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问题。
九、坚持系统集成,在推进财政科学管理上勇于争先
36.深入推进“四精”专项行动和“三进”活动。将“四精”要求贯穿财政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全面优化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财政工作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发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结合“双进双促”专项行动要求,深入开展“三进”活动,及时梳理更新相关财政支持政策,定期调度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巩固“三服务”工作格局。
37.提升预算执行管理水平。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印发的《2025年一般性支出项目清单》,动态监控全市“三公”经费、一般性支出执行情况,从紧安排必要支出,压缩非急需、非刚性支出。健全工程类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横向协同、上下联动”对账机制,推动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相匹配、同提升。及时准确对下调度资金,优化资金调度频次和规模,保障重点支出需要。全面开展库款摸底排查,加强库款对账管理,强化库款运行监测,发挥转移支付常态化监控机制作用,确保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38.扎实推进财政法治建设。加大学法普法宣传力度,开展全市财政系统“八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发并组织落实财政干部学法方案与清单。开展文件集中清理与专项清理,加大合法性审核与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完善行政执法协调制度体系,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案件。
39.提升政府采购监管和会计管理水平。深入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整顿市场秩序、建设法规体系、促进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健全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归集和发布机制,推进政府采购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宣传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会计法及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
40.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严明财经纪律。持续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做好2024年财会监督专项行动发现问题“回头看”工作,确保自查、重点检查问题全部整改完毕。依托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实时监督新争取的中央财政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加强线下核查,坚决防止资金沉淀、挤占挪用。做深做实内控制度执行,将信息化建设覆盖内控管理全过程,进一步提升内控管理水平,并指导市县做好内控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