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预算单位:
营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9日批准了2024年市本级预算。市财政局于2024年1月18日批复部门预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规定,现要求各预算单位扎实开展好预算公开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公开主体。各部门是部门预算公开的责任主体,负责本部门预算公开,各部门所属预算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单位预算公开。
二、公开范围。各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公开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三、公开内容。各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为经市财政局批复的部门预算信息,各单位预算公开内容为经主管部门批复的单位预算信息,依法确定为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除外。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主要由文字说明和表格组成,单位预算公开内容参照部门预算。
四、公开时间。部门预算公开的时间为市财政局批复部门预算后20日内,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的时间为部门批复后20日内。鼓励适当提前公开时间,同一部门所属同一级次的单位可以在同一天集中公开。
五、公开方式。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开,并保持长期公开状态,其中当年预算公开在网站醒目位置。没有门户网站的单位,可以在本级政府或部门门户网站等平台,或通过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公开。
营口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