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1-01

【字号:

分享: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 6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我市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改革方案》包括总体要求、主要内容、配套措施及实施

时间四部分。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握科技工作规律和特点,立足我市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形成完整规范、分工合理、高效协同的市以下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

2.基本原则。一是科学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引导激励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加快建立完善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二是合理划分市与区、县(市)权责。在中央确定的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范围内,按照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总体情况,根据科技事项公共性层次、科技成果受益范围等属性,科学合理划分科技领域市与县(市)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三是统筹推进当前与长远改革。加强市以下机构、人才、装置、项目和资金的统筹协调,加强与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的协调联动,进一步优化科技创新发展的财政体制和政策环境。

(二)主要内容

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科技领域省与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0〕 6 号),按照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和科技工作的特点,将科技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为科技研发、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发展、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方面。

(三)配套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改革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增强各级财力保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始终坚持把科技作为支出重点领域,按照本方案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做好预算安排,持续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确保财政科技投入只增不减。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紧密结合科技工作特点,加快建立健全科技领域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提高科技领域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四是协同深化相关改革。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更加高效配置科技资源,更加强化科技与经济社会紧密结合。五是推进县(市)区以下相关改革。各县(市)区政府要参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县(市)区以下财政体制、科技事业发展情况等实际,合理划分科技领域县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六是抓紧修订完善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有关要求,在全面系统梳理的基础上,抓紧修订完善相关管理制度。

(四)实施时间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解读单位:营口市财政局

解读联系人:赵玉琢

联系电话:0417—2889088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