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卫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营口自贸区“金融港”建设的建议》已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当前工作开展情况
2022年2月8日,市金融发展局与自贸区营口片区管委会、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市银保监局共同建立了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营口片区“首次贷款中心”、“绿色贷款中心”、“科创贷款中心”(以下简称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市金融局积极引导“金小二”综合金融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深化金融服务功能,平台作为“三贷中心”的线上入口,为投融资双方提供主体信息发布、信用信息共享、特色产品发布、融资需求对接、政策宣传和统计监测等服务。为企业提供多层次、广覆盖、便捷化的融资服务,同时也将提升金融机构对普惠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绿色产业指导目录企业及科技创新企业信用风险的评价能力,从而更真实直观的为企业增信,为银行金融机构风控。
为了保障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各项功能高效、顺利运行,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和各相关部门均拿出优惠政策对其予以支持。如营口自贸区安排财政预算专项资金对营口片区内“首贷”、“绿贷”个人、企业给予0.5%财政贴息,对政府引入的担保机构给予0.5%保费补贴;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对向企业发放首贷、绿贷、科创贷的地方法人机构给予优先再贷款额度支持,对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给予再贴现额度支持;引入营口企信融资担保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为小微、科创、商贸类企业提供创新知识产权、存货、应收账款等方面的创新融资服务及其他配套优惠政策。2022年2月23日—25日,人民银行营口中心支行联合营口自贸区、市金融发展局、“金小二”金融服务平台等单位至辖内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浦发银行、营口银行、营口农商银行就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工作开展情况及2022年金融服务支持计划开展现场调研和项目推进工作。截至目前,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累计发放贷款11笔,金额合计9920.8万元。
二、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一)扩大“三贷中心”覆盖范围
目前,共有8家试点银行机构入驻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其中包括3家国有银行、3家股份制银行、1家地方法人银行和1家农商银行,受理对象仅为自贸区内的纳税企业。后续在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由点扩面,扩大银行机构参与主体的同时,逐步扩大“三贷中心”覆盖范围,形成辖区银行机构共同参与,业务覆盖全市企业,优惠政策均可享受的银企对接服务平台。
市金融发展局将大力促进“三贷”中心不断发展,优化“三贷”中心在“金小二”平台的线上功能,提升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全市增加信贷服务主体,提高融资效率。通过自贸区的先行先试,探索一条可复制的路径,进而积极引导各县(市)区金融局(办)推广营口自贸区金融服务中心模式。
(二)丰富企业增信服务内容
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虽然引入营口企信融资担保公司、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但企业获得增信服务仍存在一定困难,如营口企信融资担保公司达不到国股银行合作门槛,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辽宁分公司服务针对性较强。面对这一问题,将在下一阶段构架强化担保在企业融资方面的服务功能,拓展担保业务范围。发挥政府性担保公司的作用,简化担保流程,不断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帮助企业尽快获得资金支持。2020年,为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职能,市财政为营口企信融资担保公司注资2500万元,并给予500万元的风险补偿金。下一步,将与市金融局共同推进营口企信融资担保机构进入辽宁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名单,达到国股银行合作门槛。
(三)落实好营口市金融助企专项行动方案
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行业主管部门定期更新重点领域融资需求清单,对接金融机构,“一企一策”,有针对性地提供金融服务。支持融资担保机构发展。鼓励银行机构加大与国有担保公司合作,将符合条件的融资担保业务纳入省再担保体系。支持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规模,降低融资担保费用。对单户担保金额500万以下中小微企业担保费率不超过1%的,市财政给予0.5%的担保费补贴。
(四)适时引入风险补偿基金机制
营口自贸区“三贷中心”尚未建立正式风险补偿基金机制,未能实现政府与银行机构风险比例共担,后续将在适当时机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机制,扩大风险补偿覆盖面,优化风险补偿方式,降低银行机构对抵押品依赖,调动银行放款的积极性。首贷户信贷风险相对较大,单纯依靠银行机构进行大范围拓展不具有可持续性,应高效发挥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建立市场化的风险控制和运作管理机制,合理确定政银风险分担机制,切实发挥风险补偿基金在支持企业融资中的杠杆撬动作用。
在此,感谢您对营口市金融创新工作的关心,我们将根据营口市金融发展情况,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大力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实现营口经济的转型升级。十分感谢您继续对我们工作的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今后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建议。
营口市财政局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