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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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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市财政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7]24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政办[2017]22号)和《关于印发营口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营政办[2017]37号)精神,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财政改革发展。
    一、公开工作任务
    1.公开财政预期引导信息。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2.公开财政收支情况。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3.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
    4.公开预决算信息。组织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政府门户网站或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5.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会同税务、物价部门,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6.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7.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公开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明确法定依据、申请材料、责任部门、工作流程等;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基建审核项目信息,明确审核项目名称、额度和审核时间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8.公开政务服务信息。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办事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外来单位和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9.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10.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11.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密切关注政府债务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文章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12.加强指导监督。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二、工作要求
1.明确公文公开属性。相关部门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门户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作出明确标注。
2.加大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3.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以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解读政策,释放信号,引导预期。
4.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加强对门户网站上政务舆情的检测收集,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最迟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落实“网络回应人”制度,及时答复群众在网络平台上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诉求。
5.做好网站监督检查。重视网站建设,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有指定部门管理,有专门人员保障。每周对本部门网站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绩效考核不丢分。
 
附件:《营口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明细表

《营口市财政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主要任务明细表
序号 任务事项 工作要求 责任部门 完成时限
1 公开财政预期引导信息。 围绕积极的财政政策,有关部门要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吹风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年内解读重要政策措施不少于1次。 局内各相关部门 长期推进
2 公开财政收支情况。 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解释说明收支运行中可能引发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国库科 长期推进
3 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 列明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标准等,实行常态化管理、及时更新。 非税处、预算科 长期推进
4 公开预决算信息。 组织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公开预决算信息,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在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 预算科、国库科、办公室 长期推进
5 公开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 会同税务、物价部门,公开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 税政科、非税处 长期推进
6 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 及时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政策措施以及执行落实情况,扩大传播范围,让更多市场主体知晓政策、享受实惠。 非税处 长期推进
7 推进放管服改革信息公开。 在门户网站公开市财政局权责清单及行政权力运行流程等信息,明确法定依据、申请材料、责任部门、工作流程等;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公开基建审核项目信息,明确审核项目名称、额度和审核时间等。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办公室、监督局、采购科、审核中心 长期推进
8 公开政务服务信息。 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开办事服务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时限等信息,方便外来单位和人员办理相关业务。 会计科、非税处、离休办 长期推进
9 公开财税体制改革信息。 完善政府债务领域信息公开相关规定,指导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种类、规模、结构和使用、偿还等情况。 预算科、税政科、债务办 长期推进
10 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配合市发展改革委公开化解过剩产能工作信息。 企业科 长期推进
11 公开防范金融风险信息。 密切关注政府债务等方面舆情,针对误读、曲解、不实等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文章等方式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开展有理有据的回应。 债务办、债务科、金融科 长期推进
12 加强指导监督。 制定推进本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监督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 办公室、监督局 长期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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