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2023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年初市人代会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和预算决议有关要求,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优化组合专项债、贴息等工具,扩大财政支出规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继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财政政策效能和资金使用效益,全力以赴稳增长、保民生、防风险。
2023年全市财政总收入65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4.5亿元,调入资金2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61.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288.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8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658.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3.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252.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36.1亿元.调出资金2.2亿元。结转下年49.5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2023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4.28%,同比减收10.1亿元,下降57.71%;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3%,同比增收13.1亿元,增长154.11%;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1.65%,同比减收2.5亿元,下降12.31%;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2%,同比减收4.1亿元,下降21.35%。其中:老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82%,同比减收4.1亿元,下降25%;辽河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没有变化;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1%,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0.51%;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3%,同比增收3.6亿元,增长19.35%。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0.03%;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1.88%,同比增收3.4亿元,增长43.03%;自贸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13%,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1.23%;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84%,同比增收7.6亿元,增长29.7%。
2023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1%,同比减支1.6亿元,下降2%;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1.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9%,同比增支7.1亿元,增长16.1%;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8.3%,同比减支3.3亿元,下降7.9%;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2.5亿元,下降12.2%。其中:老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减支1.8亿元,下降10.2%;辽河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0.7亿元,下降24.1%;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0.7亿元,增长7.8%;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5%,同比减支3.5亿元,下降14.1%。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2%,同比减支0.5亿元,下降7%;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减支1.3亿元,下降12%;自贸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3%,同比减支1.7亿元,下降24.6%;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8%,同比增支2.5亿元,增长7.5%。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2023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1亿元(税收收入总额97.4亿元,非税收入总额3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同比增收7.8亿元,增长6%。其中:市本级收入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264.3%,同比减收10.1亿元,下降57.7%;县区级收入12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同比增收17.8亿元,增长15.9%。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各项税收收入97.4亿元,同比增收7.1亿元,增长7.9%。其中:增值税38.1亿元,同比增收7.4亿元,增长24.1%;企业所得税8.7亿元,同比减收5亿元,下降36.5%;个人所得税2.5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8.7%;资源税0.34亿元,同比减收0.02亿元,下降5.6%;城市维护建设税7亿元,同比减收0.15亿元,下降2.1%;房产税5.5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3.8%;印花税2.5亿元,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19.1%;城镇土地使用税21.8亿元,同比增收4.3亿元,增长24.5%;土地增值税0.92亿元,同比减收0.06亿元,下降6.1%;车船税3.5亿元,同比减收0.8亿元,下降18.6%;耕地占用税0.4亿元,同比减收0.8亿元,下降66.7%;契税5.3亿元,同比增收1.4亿元,增长35.9%;环境保护税0.74亿元,同比减收0.06亿元,下降7.5%。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23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总计39.7亿元,同比增收0.7亿元,增长1.8%。其中:专项收入6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3.4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亿元,和去年一样,没有变化;罚没收入5.5亿元,同比减收9.1亿元,下降62.3%;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2亿元,同比增收8.8亿元,增长61.1%;政府住房基金收入2.5亿元,同比增收0.7亿元,增长38.9%;其他收入0.16亿元,同比减收0.04亿元,下降2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2023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3.5%,同比减支0.6亿元,下降2.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7.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2.1%,同比减支1.6亿元,下降2%。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2%,同比增支1.0亿元,增长0.6%。
各项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6亿元,同比减支1.1亿元,下降4.6%;国防支出0.28亿元,同比增支0.15亿元,增长115.4%;公共安全支出12.2亿元,同比减支1.3亿元,下降9.6%;教育支出27.7亿元,同比减支0.1亿元,下降0.4%;科学技术支出0.54亿元,同比减支0.44亿元,下降44.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19亿元,同比增支0.99亿元,增长3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亿元,同比增支2.6亿元,增长5.7%;卫生健康支出18.5亿元,同比减支1.9亿元,下降9.3%;节能环保支出5.1亿元,同比增支1.4亿元,增长37.8%;城乡社区服务支出31.9亿元,同比增支3.1亿元,增长10.8%;农林水事务支出18亿元,同比减支1.4亿元,下降7.2%;交通运输支出4.7亿元,同比减支0.2亿元,下降4.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5.3亿元,同比增支1.1亿元,增长7.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7亿元,同比减支0.3亿元,下降30%;金融支出0.3亿元,同比减支0.16亿元,下降34.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2亿元,同比减支1.6亿元,下降42.1%;住房保障支出9.8亿元,同比减支0.5亿元,下降4.9%;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1亿元,同比减支0.1亿元,下降5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5亿元,同比增支0.2亿元,增长15.4%;债务付息支出26.9亿元,同比减支1.3亿元,下降4.6%;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2亿元,同比增支0.11亿元,增长122.2%;其他支出0.29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52.6%。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3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总收入658.2亿元,总支出608.7亿元,年终结余49.5亿元。收支相抵,财政平衡。
财政总收入。2023年营口市财政总收入为658.2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7.1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134.5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6亿元: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4亿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4.9亿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6亿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6.6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1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5.2亿元、结算补助收入15.6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6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1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7亿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7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4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3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2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8亿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2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9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2.4亿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0.7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4.3亿元。(3)债务转贷收入288.1亿元。(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亿元。(5)调入资金20.8亿元。(6)上年结余61.8亿元。
财政总支出。2023年用于财政平衡支出的财政资金608.7亿元,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1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33.2亿元。(3)债务还本支出252.5亿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3.6亿元。(5)待偿债再融资一般债券结余36.1亿元。(6)调出资金2.2亿元。
财政平衡情况。2023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年终结余49.5亿元。
【确保财政收入稳增长】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锚定收入目标任务,加强收入形势分析研判,科学合理调度收入进度,通过城镇土地使用税专项清理行动、税收信息传递协税平台系统、盘活闲置存量资产等措施,保证财政收入平稳增长。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7.1亿元,增长6%,总量持续保持全省第4名。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2023年,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配合全市各有关部门,全力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共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34亿元,增长7%。2023年营口市通过财政部竞争性项目评审,获得营口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项目上级补助资金3.2亿元。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3年新增债券项目10个、额度6.41亿元,支持营口市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争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2022年获亚投行辽宁营口智慧公交示范项目贷款资金2687万欧元(1.9亿元)基础上,2023年申请亚投行贷款2亿美元的营口市陆港枢纽重点产业园区协同发展项目,已进入实质性考察谈判阶段。
【兜底保障“三保”支出】2023年,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等支出,节约资金优先用于保障 “三保”等刚性支出。按照“三保”保障的工作原则,2023年全市“三保”支出104.7亿元,全部纳入预算,执行中及时足额安排。严格按照省、市“三保”工作要求,制定《营口市“三保”风险应急处置预案》《营口市2023年兜牢“三保”底线工作方案》,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责任,市财政设立“三保”应急周转基金,县(市)区全部设立“三保”库款保障户,建立“三保”支出周调度工作机制,确保县(市)区工资足额发放。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深入贯彻落实“两个健康”政策措施,市本级安排政策扶持资金1亿元。协助相关部门为企业争取上级扶持资金2.2亿元,在企业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企业上市等方面大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全市新增减税降费16.2亿元,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对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起到了重要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撬动作用,累计完成投资2亿元,带动引进社会资本18亿元支持企业发展。推动涉农创业带动农村就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0.17亿元。
【提升民生福祉】2023年,持续增加民生投入,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有力兜牢兜实民生底线。筹措资金37亿元,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支持。投入资金4.85亿元,保障市政府确定的16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提升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50.4亿元,支持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补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资金3.8亿元,确保全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落实城乡居民低保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政策,提高民生福祉,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720元增加到742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540元提高到578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19元提高到140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从610元提升到640元。投入教育资金27.7亿元,用于支持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改造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支持高校人才引进等方面。投入卫生健康资金18.5亿元,用于支持各项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完善城乡医疗救助等方面。投入农林水资金17.9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发展、提升耕地质量、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稳步提升财政管理水平】2023年,扎实推进中央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将直达资金拨付至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直接惠企利民。全面开展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建设,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市、县财政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和智能化改造,实现“三保”和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落实省财政体制改革方案,优化各级财政事权,完善市县之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文化、应急救援、医疗卫生、教育、科技、交通运输、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共9个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加强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管理,按照“谁支出、谁负责”的原则,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运用科学合理的方法,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财政资金的规范安全使用。继续开展 “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市财政加强支出管理,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18个,核减资金1.46亿元,核减率5%;实施政府采购项目543个,节约资金0.42亿元,节约率5.9%。
【干部队伍建设】2023年,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机制和交流机制。采取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年轻干部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全年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4批10人次,干部选拔任用4批21人次,专业技术岗位晋升1人次,中层领导干部交流8人次,向各级部门推荐优秀集体1个、优秀干部18人次。与组织部、编委办、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联动,运用公开招聘、引进优秀人才等手段,持续加强财政干部梯队建设,引进选调生1人、公务员1人、大学生退役士兵1人、“高校优才”2人。全年选派逾40人次,通过上挂下派、驻村(下沉社区)帮扶、抽调骨干力量配合省市巡察部门工作等方式,多岗位锻炼财政干部,促进干部成长成才。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培养年轻干部成长,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