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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营口年鉴》财政篇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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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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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

 

 【营口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发展任务,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各项工作,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2019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06.9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21.9亿元,调入资金30.8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5.8亿元,债务(转贷)收入77.6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379.2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9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6.2亿元,债务还本支出7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结转下年27.7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 2019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减收0.6亿元,下降5.8%;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同比增收0.7亿元,增长7.8%;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收入22.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0.9%;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1%,同比减收7亿元,下降29.9%;(其中:老边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10.1%,同比减收7.2亿元,下降32%;中小企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11.1%)。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2%,同比增收6.5亿元,增长59.1%;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8.6%,同比增收5.7亿元,增长37.3%。(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14.3%;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2.4%,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42.6%;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8%,同比增收2.7亿元,增长42.2%);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5%,同比减收3.6亿元,下降9%。

2019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2%,同比增支6.9亿元,增长10.1%;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6.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2%,同比增支8.3亿元,增长21.8%;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5%,同比增支0.7亿元,增长1.7%;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7.7%,同比增支0.3亿元,增长1.9%;(其中:老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6.7%,同比增支0.3亿元,增长2%;中小企业园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与上年一致);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4亿元,增长20.3%;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9%,同比增支5.9亿元,增长32.4%(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3%,同比增支1.9亿元,增长37.3%;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1.7亿元,增长19.8%;高新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同比增支2.3亿元,增长51.1%);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2%,同比减支1.3亿元,下降3.4%。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 2019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33.1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总额105.7亿元,非税收入总额2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6.2%,增收1.8亿元,增长1.4%。其中:市本级收入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4.3%,同比减收0.6亿元,下降5.8%;县区级收入123.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7%,增收2.5亿元,增长2.1%。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19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各项税收收入105.7亿元,同比减收0.4亿元,下降0.4%。其中:增值税41.3亿元,同比减收3.9亿元,下降8.6%;企业所得税18.1亿元,同比增收3亿元,增长19.9%;个人所得税2.2亿元,同比减收0.9亿元,下降29%;资源税0.9亿元,与上年一致;城市维护建设税7.5亿元,同比减收0.2亿元,下降7.4%;房产税5.1亿元,同比减收0.2亿元,下降3.8%;印花税2.5亿元,同比增收0.3亿元,增长13.6%;城镇土地使用税13.6亿元,同比减收0.1亿元,下降0.7%;土地增值税2.8亿元,同比增收1.1亿元,增长64.7%;车船税4.4亿元,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144.4%;;耕地占用税0.8亿元,与上年一致;契税5.7亿元,同比减收1.8亿元,下降24%;环境保护税0.7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40%。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19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总计27.4亿元,同比增收2.2亿元,增长8.7%。其中:专项收入6.2亿元,同比减收1.4元,下降18.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4.5亿元,同比增收1.4亿元,增长45.2%;罚没收入4.4亿元,同比增收1.2亿元,增长37.5%;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4亿元,同比增收0.3亿元,增长30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8.1亿元,同比减收1.2亿元,下降12.9%;其他收入3.8亿元,同比增收1.9亿元,增长1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 2019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9亿元,完成年度预的90.1%,同比增支25.1亿元,增长1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5.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2%,同比增支6.9亿元,增长10.1%。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8.2%,同比增支15.3亿元,增长9.6%。

各项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4.6亿元,同比增支5.4亿元,增长28.1%;国防支出0.1亿元,同上年一致;公共安全支出12.6亿元,同比增支0.6亿元,增长5%;教育支出26.5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0.4%;科学技术支出1.1亿元,同比增支0.7亿元,增长17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亿元,同比增支0.4亿元,增长1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3.4亿元,同比增支1.8亿元,增长2.9%;医疗卫生支出14.7亿元,同比减支1亿元,下降6.4%;节能环保支出2.6亿元,同比减支0.1亿元,下降3.7%;城乡社区服务支出26.5亿元,同比增支2.1亿元,增长8.6%;农林水事务支出19.2亿元,同比增支3.6亿元,增长23.1%;交通运输支出6.3亿元,同比增支0.8亿元,增长14.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1.8亿元,同比增支6.4亿元,增长118.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0.4亿元,同比减支0.8亿元,下降66.7%;金融支出0.03亿元,同比增支0.01亿元,增长5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1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8亿元,同比减支0.8亿元,下降30.8%;住房保障支出9.6亿元,同比增支2.2亿元,增长30.8%;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8亿元,同比增支0.6亿元,增长300%;债务还本付息支出26.2亿元,同比增支2.7亿元,增长11.5%;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1亿元,用上年一致;其他支出0.7亿元,同比减支0.3亿元,下降30%。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9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总收入406.9亿元,总支出379.2亿元,滚存结余27.7亿元。收支相抵,财政平衡。

财政总收入。2019年营口市财政总收入为406.9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3.1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121.8亿元,(其中:①返还性收入13.6亿元。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4亿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4.9亿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6亿元。②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8.4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8.9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6亿元、结算补助收入7.7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亿元,城乡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0.3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1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7.5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5亿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7.1亿元,卫生健康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6.9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8亿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3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亿元,其他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6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亿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9.8亿元。)(3)债务(转贷)收入77.6亿元。(4)上年结余25.8亿元。(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7亿元。(6)调入资金30.8亿元。

财政总支出 。2019年用于财政平衡支出的财政资金379.2亿元,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2.9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36.2亿元。(3)债务还本支出73.6亿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6.5亿元。

财政平衡情况 。2019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年终结余27.7亿元。

 

2019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化财政制度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加强社保收支管理,优化营商环境,加强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强化收支预算管理】一是大力培植财源。强化收入征管,切实做到应收尽收、均衡入库;强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确保国有资本收益足额上缴;积极争取上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二是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合理安排经费类支出预算,优先安排保工资、保养老金、保民生、保运转等刚性支出;进一步压减一般性支出,强化预算约束,严格预算执行,无预算不支出,超预算不安排。三是调整和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税收属地征管原则,进一步理顺市级以下政府间财政分配关系。深入推进市与县(市)区公共服务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四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一方面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理。积极推进各项化债措施,化解存量债务;严格执行限额管理,严禁违法违规举债;摸清隐性债务底数,坚决遏制各类隐性债务增量;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加快融资平台公司转型。另一方面做好养老金支付风险防范。加大企业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全力弥补养老金缺口,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和提标政策落实到位;密切跟踪养老保险中央调剂、全国统筹等政策,及时与上级财政部门做好政策衔接工作。

【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一是支持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支持实体企业做优、做大、做强;通过政策奖励、担保补偿、投资引导基金等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深化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推进政府职能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二是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进部门内部和跨部门涉农资金整合,集中力量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和美丽乡村建设,做好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等工作,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三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支持蓝天工程、碧水工程、青山工程和沃土工程等建设,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多渠道筹集资金,做好教育、社保、医疗、就业等民生领域支出保障工作,促进民生改善;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好城乡生活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努力补齐民生领域短板。

【加大支持经济发展力度】一是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28.7亿元,促进企业降本增效。二是落实《营口市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全年兑现企业产业扶持优惠政策资金2.6亿元。三是加快清偿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拖欠账款进度,全年为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清偿拖欠账款12.1亿元,完成清偿任务的55%以上。四是落实东北振兴财政支持政策,制定了《落实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加大财政政策支持的若干意见>的工作措施和任务分解》,全市已包装储备项目87个,总投资127.5亿元。五是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各项资金107.6亿元,同比增长7.5%,有力支持全市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全市民生类支出17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为民生保障和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一是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筹资力度,财政补助从490元/人年提高到520元/人年。二是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等各项生活补助标准。三是针对黑臭水体问题开展专项攻坚,成功入选国家第三批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获得专项资金3亿元。四是投入40亿元,保障市政府确定的15件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提高了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五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清理收回结余结转资金8670万元,盘活的存量资金统筹用于保障民生支出。

【推进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一是制发《2019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指导意见》,进一步推进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大幅提升涉农资金效益。二是加大“三农”投入力度,支持农业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3亿元,补贴耕地143.5万亩、农户27.5万户;投入2.1亿元,支持水利建设;投入9993万元,实施一事一议村内道路建设417公里;投入3400万元,实施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项目34个;投入5670万元,开展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是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工作,拨付扶贫专项资金8492.6万元,助力精准脱贫。

【深化财政制度改革】一是制定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建立“预算绩效一体化”工作框架,为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打下坚实基础。二是印发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市与县(市)区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将市以上分担比例调整为9:1,减轻了县级财政负担。三是深入推进县乡财政体制改革,兑现乡镇新增财力全部留给乡镇政策,对38个乡镇新增财力返还2.5亿元,充分调动了乡镇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四是推进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实现市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闭环管理,进一步规范了公务人员差旅行为,降低了党政机关运行成本。五是全面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全市各级预算单位电子化支付全覆盖,提升了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整体水平。

【加强政府债务管理】一是落实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化解计划,通过推进组建企业集团、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处置闲置资产、探索资产证券化等多种途径,全年化解政府债务149.3亿元,完成省政府计划50亿元的298.6%。二是切实做好政府债务还本付息工作,推动债务管理诚信建设,确保各项到期债务及时足额偿还。全年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方式偿还本金83亿元,支付利息29.2亿元,没有发生违约行为,维护了政府良好信誉。三是规范举债加快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争取新增债务限额支持,充分发挥新增债券资金在稳投资、扩内需、补短板方面的作用,全年发行债券项目5个,发行债券资金9.26亿元,比上年增加6.84亿元。四是积极推进大石桥作为建制县化债试点工作,发行置换债券15亿元,用于将隐性债务置换为政府债务,缓释地区债务风险和降低债务成本。

【加强社保收支管理】一是按照“分级统筹、分灶吃饭”的养老保险管理体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力弥补养老金收支缺口43亿元,确保了养老金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加大保费收缴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全市社保四项基金收入132.2亿元,完成预算138.3%,增长13.5%; 全市社保四项基金支出128.6亿元,完成预算100.3%,增长3.2%。三是加强社保基金支出管理。严格按照标准确认、发放养老保险待遇,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支付,把好养老金的“出口”。

【依法提高理财水平】一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纳入预算,中央、省财政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提前告知数编入市、县区各级预算。二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全年完成评审任务296项,报审金额29.3亿元,审定金额26.5亿元,审减金额2.8亿元,审减率9.5%。三是加强采购审批监管。严格执行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积极构建智能化、结果导向型政府采购监管模式。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234个,中标金额2.94亿元,节约资金0.4亿元,节支率12%。四是自觉接受监督。按照预算法要求,主动公开预决算财政信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监督,积极配合审计部门监督,完成接待中央、省、市检查(调查)18项,未发现违规违纪问题。

【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规定(试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考核机制和交流机制,严把动议关、程序关、考察关,注重考准考实干部,防止“带病提拔”,树立了“重德才、重实干、重实绩”和“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选人用人导向。2019年,提拔科级以下干部4次67人,职级晋升1次12人。提拔晋升的干部中:机关干部21人,事业单位干部58人。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培养年轻干部成长,不断优化干部结构,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年财政系统内共交流年轻干部32人;提拔晋升年轻干部27人;通过公务员招录年轻干部4人;通过社会招录年轻专业技术干部2人;根据岗位用人需求,从其他单位调转5名年轻干部;向各级部门选派年轻干部13人次;分三批次转任18名省考干部到公务员岗位任职。

 

 

(郭奎、赵洋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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