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市财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一步转变理财观念,拓宽理财视野,创新理财思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积极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切实发挥了财政部门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2015年营口市财政总收入464.6亿元,增长70.7%。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1.9亿元的68.5%,下降35.1%;债务转贷收入233亿元。2015年营口市财政总支出435.4亿元,增长66.8%。其中,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66.3亿元的103.4%,同比减支47.7亿元,下降21.7%;债务还本支出214.9亿元。
【公共财政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 2015年,营口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2亿元的231%,同比增收5.7亿元,增长142.5%;盖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亿元的91.8%,同比减收0.9亿元,下降8.2%;大石桥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收入1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5.1亿元的59%,同比减收10.3亿元,下降41%;老边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6.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6.4亿元的61%,同比减收17.7亿元,下降52.4%;(其中:中小企业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8亿元的100%,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14.3%)。站前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4.8亿元的57.5%,同比减收9.4亿元,下降39.7%;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8亿元的59.4%,同比减收9.4亿元,下降46.8%。(其中:沿海产业基地公共财政预算收入5.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2.1亿元的44.6%,同比减收9亿元,下降62.5%;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2亿元的108.3%,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8.3%);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28.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2.4亿元的67%,同比减收14.3亿元,下降33.5%。
2015年,营口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2.4亿元的114.1%,同比减支11.5亿元,下降16.1%;盖州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0.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8.7亿元的163.6%,同比减支0.5亿元,下降1.6%;大石桥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7.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25.3亿元的108.3%,同比减支10亿元,下降26.7%;老边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7亿元的75.2%,同比减支6.2亿元,下降34.4%;(其中:中小企业园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0.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6亿元的116.7%,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16.7%);站前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6.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7.3亿元的89%,同比减支3.9亿元,下降37.5%;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3亿元的64.1%,同比减支7.3亿元,下降42.7%(其中:沿海产业基地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0.2亿元的39.2%,同比减支8.2亿元,下降67.2%;高新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0.8亿元的162.5%,同比增支0.4亿元,增长4.4%);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5.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31.6亿元的82%,同比减支8.5亿元,下降24.7%。
【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 2015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104.1元(其中税收收入总额83.6亿元,非税收入总额2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51.9亿元的68.5%,减收56.2亿元,下降35.1%。其中:市本级收入9.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4.2亿元的231%,同比增收5.7亿元,增长142.5%;县区级收入94.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47.7亿元的63.9%,减收61.9亿元,下降39.6%。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中的各项税收收入83.6亿元,同比减收37.6亿元,下降31%。其中:增值税15.2亿元,同比减收0.4亿元,下降2.6%;营业税24.1亿元,同比减收4.5亿元,下降15.7%;企业所得税10亿元,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1%;个人所得税2.4亿元,同比减收0.7亿元,下降22.6%;资源税0.5亿元,同比减收0.2,下降,28.6%;城市维护建设税6.9亿元,同比增收0.3,增长,4.5%;房产税3.6亿元,同比增收0.2亿元,增长5.9%;印花税1.4亿元,同比减收0.1亿元,下降6.7%;城镇土地使用税10.3亿元,同比减收27.6亿元,下降72.8%;土地增值税3.1亿元,同比减收1.4亿元,下降31.1%;车船税1.5亿元,同比增收0.1亿元,增长7.1%;耕地占用税0.5亿元,同比减收1亿元,下降66.7%;契税4.1亿元,同比减收2.5亿元,下降37.9%。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15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总计20.5亿元,同比减收18.6亿元,下降47.6%。其中:专项收入6.8亿元,同比增收2.7亿元,增长65.9%;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6.8亿元,同比减收5.4亿元,下降44.3%;罚没收入3.1亿元,同比增收1.5亿元,增长93.8%;国有资本经营收入0.2亿元,同比减收10.4亿元,下降93.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3.3亿元,同比减收6.2亿元,下降65.3%;其他收入0.3亿元,同比减收0.8亿元,下降72.7%。
【公共财政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 2015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66.3亿元的103.4%,同比减支47.7亿元,下降21.7%。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9.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52.4亿元的114.1%,同比减支11.5亿元,下降16.1%。县(市)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2.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113.9亿元的98.4%,同比减支36.3亿元,下降24.5%。
各项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7亿元,同比减支2亿元,下降11.3%;国防支出0.3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50%;公共安全支出11.4亿元,同比增支0.3亿元,下降2.9%;教育支出20.4亿元,同比减支0.2亿元,下降27.3%;科学技术支出0.8亿元,同比减支0.3亿元,下降27.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4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亿元,同比增支6.3亿元,增长14.6%;医疗卫生支出12.8亿元,同比减支3.5亿元,下降21.5%;节能环保支出10.6亿元,同比增支7.6亿元,增长253.3%;城乡社区服务支出21.1亿元,同比减支35.1亿元,下降62.5%;农林水事务支出13.7亿元,同比增支1.5亿元,增长12.3%;交通运输支出4.3亿元,同比减支0.3亿元,下降6.5%;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4.2亿元,同比减支9.7亿元,下降69.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4亿元,同比增支2.1亿元,增长161.5%;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1.2亿元,同比减支3.2亿元,下降72.7%;住房保障支出6.2亿元,同比减支1.7亿元,下降21.5%;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3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50%;债务付息支出0.6亿元,同比减支3.4亿元,下降85%;其他支出2.4亿元,同比增支1.8亿元,增长300%。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总收入464.6亿元,总支出435.4亿元,滚存结余29.2亿元。收支相抵,财政平衡。
财政总收入。2015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04.1亿元、上级补助收入83.4亿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亿元)、上年结余11亿元,收入总计464.6亿元。收入构成如下:(1)返还性收入11亿元。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8.2亿元,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4亿元。(2)一般转移支付收入47.5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8.7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2.3亿元、结算补助收入1.8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1.4亿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21.5亿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收入2.7亿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1.2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4.8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4.9亿元。(4)债务转贷收入233亿元。(5)上年结余11亿元。(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3亿元。(7)调入资金24.8亿元。
财政总支出 。2015年用于财政平衡支出的财政资金435.4亿元,构成如下:(1)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72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29亿元。(3)债务还本支出214.9亿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9.3亿元。(5)调出资金0.2亿元。
财政平衡情况 。2015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年终滚存结余29.2亿元,财政净结余-1.5亿元。
2015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落实第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各项预算任务,努力克服经济下行压力,挖掘增收潜力,做实财政收入;加强财政管理,统筹有效财力,保障重点民生支出,有力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一是以做实收入为目标,落实目标责任、加强调度。将实体税收目标分解到各市(县)区、各部门,按月进行分析调度,严格要求财政收入实事求是,不含水分。二是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主要税种的税源监控,充分挖掘增收潜力,强化零散税源管理,实现了应收尽收。三是推进综合治税,强化综合治税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以信息化为依托的现代税收征管体系,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漏洞。四是加强政府平台收入和非税收入管理,收入质量大幅度提高,收入结构更趋合理。涉土税收占比21.6%,减少20个百分点;财政部门非税占比16.8%,减少5.7个百分点。
【支持经济发展】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小微企业税收优惠和涉企收费减免政策,最大限度地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企业成本,全年共为企业减免各项税费3.6亿元。二是支持房地产企业促销售、去存量。全年各级财政共投入1378万元用于秋季房交会购房补贴,扩大了房地产销售。三是全年筹措资金4.5亿元支持产业结构调整。综合运用财政预算安排的产业扶持、技改贴息、科技创新等各项资金,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四是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进一步整合各类专项资金,变“直接补贴”为“股权投资”,安排1亿元注册资金,支持成立营口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加快新兴产业培育发展。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一是支持“三农”发展。投入近1.7亿元,推进高标准农田、产业化经营等项目建设;发放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补贴1.1亿元,支持粮食生产和粮食流通体系建设;投入2.3亿元,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和宜居乡村建设。二是推进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全面发展。投入16.5亿元,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推进教育资助体系建设,支持高校学科建设;投入1亿元,支持文化设施和体育活动场所建设,进一步完善现代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三是提升就业和社会保障水平。投入1.6亿元,落实国家和省促进就业各项政策、连续11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四是保障重点民生工程及项目建设。统筹15.8亿元,保障市政府确定的8项重点民生工程顺利实施;投入4.6亿元,继续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0.7亿元,落实节能减排政策,支持“蓝天、碧水、青山”工程建设。五是保障各项专项资金拨付到位。积极整合各类资金,把历年陈欠的各类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涉及市本级的2.1亿元公共卫生补助、7700万元水利专项和8183万元保障性住房补助等市以上陈欠近4亿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深化预算改革】 一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管理、提高效率。制定了《营口市市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内部操作规程》、《营口市财政局专项资金申报内部管理流程》,完善了《营口市财政局罚没物品管理办法》、《营口市财政局回收物品管理办法》、《财政票据发放、回收核查管理工作程序》。二是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加快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增加政府可用财力。三是完善预算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15年预算信息和2014年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公开率达到100%,得到财政部驻辽宁专员办的高度认可。四是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完善市本级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管理办法,加强对预算单位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统一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体系,财政资金的安全与效率得到提升。
【加强财政监督审核】 一是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制定了《关于推进财政管理内部控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市级财政资金拨付管理内部操作规程》、《专项资金申报内部管理流程》、《罚没物品管理办法》、《回收物品管理办法》、《财政票据发放、回收核查管理工作程序》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了风险防控,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二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财政性资金项目支出全部编制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实行动态监控,并对执行结果进行绩效评价。对不能按要求完成考评任务的部门,原则上不予安排2016年项目;对不能达到绩效目标的单位,适当调减或收回已安排的预算指标,确保了财政资金的正确投向。三是加强政府投资工程预决算审核。全年审核工程项目262项,报审金额15.8亿元,审定金额13.9亿元,核减支出1.9亿元,核减率12%。四是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加强招投标监管,严控采购流程,全年实施政府采购预算4.99亿元,实际支出4.41亿元,节约资金0.58亿元,节支率11.6%。五是加强财政监督检查。积极开展全市各级财税部门收入质量自查自纠工作,共纠正全市不合规财政收入合计27.7亿元。六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 加大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全市财政部门共收回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4.7亿元,按规定全部统筹用于急需领域支出。七是强化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整合行政事业资产,建立动态监管机制,促进资源合理有效配置。
【强化债务管理】 一是制定了《营口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建立和完善债务管理考核问责机制。严格控制新增地方政府性债务,限定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避免用于政府经常性支出和上新项目、铺新摊子。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到期政府债务。共争取三批地方政府债券232.9亿元,有效地防范和化解了债务风险。三是通过办理银行贷款展期、争取过桥贷款、调整贷款利率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偿债资金筹措力度,降低债务成本,确保按时足额偿还到期债务本息。四是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项目投融资渠道,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已实施PPP项目2个,建设规模35.07亿元;已储备PPP项目13个,项目投资总额104.34亿元,项目正在按照《PPP操作指南》稳步推进。
【强化目标管理】 一是完善考核指标体系。根据全市绩效考评工作要求,制定了《2015年度营口市财政局绩效考评工作落实方案》,科学量化工作指标,并纳入2015年度综合考核目标体系,实现了对我局业务工作及承担的省、市绩效考评工作的全覆盖。二是严格考核评比。严把过程节点,采取量化考核、民主测评等方式,严格查验赋分,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推进各项考评工作任务落实。三是注重考评结果运用。坚持奖励先进、鼓励创新的原则,将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职级晋升及干部调整的重要依据,做到以绩显位、以绩定位、以绩升位,营造了创先争优的良好局面。
【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开展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组织了专题研讨和调研,撰写了体会文章,营造了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财政干部分析财政发展形势和破解财政发展难题的能力。二是开展了“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组织开展了一把手讲党课、专题研讨、看专题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民主生活会等系列教育活动,和“党员干部进社区”、“党员活动日”等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树立了从严从实的工作标准,形成了求真务实的机关工作作风。三是开展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年选送31名科级以上干部参加组织部门培训,分批次对全市财政系统500余名在职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财政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四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学习了公务员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和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法,开展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干部的法治意识,增强了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五是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搭建了政民互动平台,拓宽了服务渠道,进一步增强了机关干部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全年受理民心网投诉案件12件,获15星评价一件,五星评价6件,满意率100%;受理“会计之窗”咨询投诉270余件,全部及时办结并反馈,满意率100%;根据老干部简化报销手续的建议,取消了老干部就医个人垫付医疗费用,获得群众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