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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创业担保贷款须知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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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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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借款人持如下材料(各复印四份)到银行申请

1、《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种养殖基地证明原件)

3、贷款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已婚的需再提供配偶身份证及结

婚证)

4、带动就业人员除担供以上资料外另需提供用工备案花名册及缴 费凭证

5、担保人身份证或复件

6、银行对贷款人征信、如果贷款人符合要求,银行给贷款人以下材料并由其填写签字后交给银行。

1、创业担保贷款申请表(三份)

2、担保人证明信(五份)

3、反担保协议书(四份)

4、 保证合同(三份)

5、 借款合同(三份)

银行对贷款人的项目、信用、偿还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审核。

第二步  对借款人资格的认定

银行审核后将材料转至站前、西市两区就业局,两区就业局对贷款

人进行资格认定(市就业局委托两区就业局办理)。

第三步  对担保人资格和贴息项目的认定

两区就业局将材料转至市担保中心,市担保中心对担保人资格和贴

息项目进行认定,认定后在政府网上公示三天(节假日除外)。

第四步 银行受理

市担保中心将材料转至银行,银行通知贷款人面签合同。

第五步  公  证

担保人到市公证处公证。

第六步发放贷款

贷款人将公证书及其它材料交给银行,银行发放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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