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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

来源:辽宁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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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15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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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减排就是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了“十一五”期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2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的约束性指标。这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必然选择;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维护中华民族长远利益的必然要求。辽宁省“十一五”期间节能减排的目标是:万元GDP能耗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要降低25%,即到2010年,万元GDP能耗要达到1.46吨标准煤、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2.33吨标准煤;主要污染物减排10%,二氧化硫总量削减12%和化学需氧量削减12.9%,即到2010年,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在101.88万吨,化学需氧量总量控制在54.16万吨。在保证全省“十一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11%的年均增速以及工业增加值13%的年均增速条件下,全社会及工业能源消费年均增速不超过6%,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年削减比例要超过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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