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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关于公开征集地方金融组织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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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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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扎实开展地方金融领域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深挖彻查行业乱象及背后“关系网”“保护伞”,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地方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

营口市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和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具有如下行为的违法犯罪线索:

(一)以借贷为名,故意制造或肆意认定违约、恶意垒高债务,侵占被害人财产的套路贷;

(二)采取电话短信轰炸、曝光隐私、骚扰亲友等手段索取债务的软暴力催收;采取殴打、非法拘禁、威胁人身安全、强行扣车扣物、上门打砸滋扰、聚众闹事等硬暴力催收;

(三)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与黑恶势力相互勾结,为地方金融领域违法犯罪人员通风报信、开脱罪责,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等。

(四)其他涉及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17-2998303

网络举报: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

举报邮箱:234162359@qq.com

来信来访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营口财政521室金融管理科),邮编115000

四、举报须知

举报线索尽量提供被举报人员姓名、住址、联系方式及事件发生时间、具体地点、涉事主体,并提供录音、照片、票据、视频、合同、转账凭证等相关证据材料,便于核查办理。提倡实名举报,严禁捏造事实、虚构线索诬告陷害他人。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举报线索将及时核查。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营口市财政局

202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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