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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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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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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弘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事项备案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备案。变更备案的相关信息如下:
机构名称由辽宁弘文房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变更为营口市弘文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相关信息已录入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可通过财政部、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特此公告。
营口市财政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