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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财会〔2024〕39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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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财会〔2024〕39号

 

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局内有关部门:

为全面推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根据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的通知》(辽财会〔2024〕53号)工作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市直各单位。请于2024年 5月15日前,完成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根据2023年度内部控制建设的实际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以能够反映本单位内部控制真实情况的相关材料为支撑,科学准确编制本单位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1),并在填报系统中封面代码页上传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无需报送纸质版内部控制报告,下同)。

(二)各级汇总单位和垂直管理部门。请于2024年 5月 15日前,完成对本级(本系统)及所属各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 编制《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 ,并在编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

(三)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请于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形成内部控制报告汇总数据和审核结论;编制《2023年度地区(部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见附件2 ),并在填报系统中上传汇总内部控制报告的可编辑版本及财政局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封面扫描件。

二、编报内容及方式

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分为正文和附表两个部分:正文以文字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工作组织实施、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经验做法及对本年度内控报告的自审结果等情况;附表以报表形式,展示单位内部控制机构运行、内控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

按照省财政厅要求,我市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实行网络版报送。各单位通过IE、 Firefox(火狐)、Chrome(谷歌)等主流浏览器,或内控报告编报网站上推荐下载的浏览器,登陆内部控制报告编报网站(http://218.60.153.117:9766),开展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培训及技术支持

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培训工作将采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举办,培训时间为2024年3月14日14:00,培训前将在市内部控制工作群中公布会议链接和相关事宜。各单位可以自行从财政部网站,会计司频道(http://kjs.mof.gov.cn/)“在线服务”栏目中下载查阅内部控制报告系统填报用户操作手册、问题解答、讲解视频及单机版填报软件等编报资料,也可以向省财政厅聘用的专业团队咨询相关问题,获取技术支持。

为便于推进工作,加强指导,省财政厅和市财政局将分别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群,各相关单位应指定一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联络员加入工作群,及时沟通解决内部控制报告编制中的问题,交流工作经验,确保顺利完成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协调。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内部财会监督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报尽报”,有序推进内部控制报告的编制、汇总、审核、报送、分析、应用等各项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报告与部门决算、预算绩效管理、政府采购、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等工作的统筹协调,确保同口径数据的协调一致性。

(二)加强审核检查,提高编报质量。应加强内部控制报告审核工作,在内部控制报告中填报审核情况,未经审核的内部控制报告不得上报。各级汇总单位应对本级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进行汇总审核,并抽取一定比例的所属单位,对内部控制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重点关注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

(三)强化分析应用,做好问题整改。应“以评促建”“以报促改”,遵循国家、省及相关行业政策开展内部控制风险评估。积极开展内部控制报告的专题分析、问题整改和成果应用工作,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成效,挖掘内部控制在完善单位管理制度、绩效管理、监督问责、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的应用价值,同时针对内部控制报告反映的有关问题,督促各单位及时制定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

(四)落实保密责任,严守保密规定。应高度重视内部控制报告的安全保密工作。按照“谁产生、谁定密”的原则,由报送主体确定报告内容是否涉及敏感信息或涉密信息。凡通过网络方式报送的内部控制报告,按照规定进行脱敏脱密处理;涉及的敏感信息,通过单机版软件填报,并通过光盘、纸质等介质离线报送;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五、其它事项

对编制及报送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请及时反馈给市财政局(会计科)。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园区财政局接到本通知后,指定一名内部控制报告编制工作联络员联系相关工作。内控编报工作培训视频回放和相关工作资料在财政部统一报表系统中下载学习。

联系人及电话:

内控业务服务(艾图)         024-31339115、 31339117

软件技术服务(久其)         024-89859797


营口市财政局

2024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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