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关于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对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信息定期更新的建议》(第1号) 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1-05-25

【字号:

分享:

李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信息定期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已于2020年12月下发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已公布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将力争在202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综上,我局拟在2022年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出台后,按照框架协议的采购方式,开展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招标工作,确定协议入围供应商,并按照框架协议内容对我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信息进行更新。

 

   

营口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1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