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昆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信息定期更新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财政部已于2020年12月下发了《政府采购框架协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且已公布2021年立法工作安排,将力争在2021年内完成《政府采购法》(修订)的起草工作,及时上报国务院。
综上,我局拟在2022年新修订的《政府采购法》出台后,按照框架协议的采购方式,开展党政机关定点会议场所招标工作,确定协议入围供应商,并按照框架协议内容对我市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信息进行更新。
营口市财政局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