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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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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68288,传真2836199,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38号,邮编115000。

一、概 述

2014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有关要求,按照《2014年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工作部署,切实采取有力措施,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进一步增强。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与其他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工作中。二是根据财政局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进一步营造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氛围。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局长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

(二)强化制度建设,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实行政务公开岗位目标责任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采取多种形式,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对不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干部,予以相应责任追究。二是落实政务监督员座谈制度,定期召开监督员座谈会、听取监督员反映有关情况等形式,充分发挥政务公开监督员的作用,为财政局政务公开建言献策。三是完善群众监督制度。建立了局长信箱、咨询投诉、公众调查及依申请公开等政民互动平台,方便广大群众了解政府信息并对财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有效监督,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一是加强了门户网站建设。财政局开发建设了新版财政局门户网站,在内容设置上更加注重科学性,在原有栏目基础上,突出服务功能,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切实发挥了政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作用。二是利用多种媒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通过信息公开栏展出教育实践活动图片;通过电子大屏幕公开日常工作信息;通过触摸屏公开了全局各部门工作流程,方便外来人员办事;通过新闻、报纸等媒体公布会计职称报名、考试竞赛等信息。

(四)强化教育培训,提高公开意识。一是开展自主学习。结合“六五”普法活动,在局内网向广大干部职工转发《政务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政务公开工作相关文件,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能力。二是开展专题教育。为做好全市政府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工作,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局内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明确部门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公开范围、时间、方式,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三公”经费内容。

(五)强化信息报送,提升信息质量。一是落实信息报送任务。年初办公室根据局内各部门工作性质,分配全年信息报送任务数量,并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通报。二是开展信息写作专题培训。重点对各部门指定的信息员开展信息写作专题培训,增强信息采集能力,提高信息写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按照《条例》要求和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权力运行进一步规范,服务效能进一步优化,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截止201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发布各类信息763条。重点公开了如下内容。

一是公开了职责职权。根据工作变动情况,对财政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及时予以公开。现已在局门户网站公开了财政局的15项主要职能、8名领导的责任分工,24个内设行政科室及15个所属事业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是公开了财政资金信息。重点公开了全市201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公开了2013年市本级“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和2014年市本级政府预算及81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汇总情况,并按照要求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

三是公开了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根据行政权力事项变动情况,对全局行政权力事项及其流程内容进行调整和完善,明确了法定依据、办事流程、申请材料、联系方式等内容。现已公布行政权力事项59项。

四是公开了财政政策。主要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了2014年2月1日起取消的省批准设立的6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2014年2月1日至2015年2月1日缓征的5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五是公开财政工作信息。全年采集和编撰财政工作信息81条,全部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质量较高的报送省财政厅,通过厅门户网站对外公开。在政府采购网公开招标公告、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中标公告、采购信息更正公告、投诉处理决定公告等信息491条,切实保证了供应商的知情权,增强了政府采购透明度。

三、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

接到民心网转来各类咨询投诉9件,已全部及时办结,满意率100%。其中1件获15星(加10星)评价,4件获5星评价,其余4件不参与评星。通过政民互动平台接到业务咨询29件,并已全部及时办结。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不够健全。政务公开方面的制度规定还不够健全,没有建立起权责明确、规范有序的管理运行机制。

二是政务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局内一些部门对政务公开的内容了解不够,对诸如财政政策、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

三是公开内容少、更新慢、质量不够高。个别干部对政务公开重视程度不够,对政务公开深入开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不能经常、及时地对政府信息进行更新。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一是细化公开内容。在政府预算和决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的同时,专项转移支付预算和决算要公开到具体项目。二是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在做好财政职能职权、财政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人民群众关注的惠民政策、预算执行、资金管理等信息公开力度。

2、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要建立完善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审查、考评、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局内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要落实专人、制定措施、建立机制,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要切实加强拟公开政府信息的审查工作,正确处理好信息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3、强化政务公开宣传教育。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宣传工作,不断提高财政干部职工推进政务公开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目标考核。在将政务公开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基础上,进一步量化考核指标,科学设定考核的内容、标准、程序、方式和奖惩措施。二是加强内部工作督查。要把政务公开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惩防体系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落实工作。三是畅通监督渠道。积极发挥“政务监督热线”和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作用,直接与群众沟通交流,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提升服务群众的层次和水平。

营口市财政局

201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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