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营口市财政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11-20

【字号:

分享: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市财政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工作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政策解读情况,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电子版可以在本部门政府网站查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本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2868288,传真2836199,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38号,邮编115000。

一、总体工作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有关要求,按照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切实强化机制建设,拓宽公开渠道,细化公开内容,回应社会关切,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一是将政府信息公开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召开专题会议,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根据财政局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变动情况,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和充实,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三是把政务公开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有关科室,做到分级负责、落实到人。四是加强经费保障,将政务公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

(二)强化制度建设,规范公开工作。一是制定了《营口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对财政公开的属性和内容、方式和程序、考核监督、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事项均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推进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制定了《营口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工作规程》,将各市(县)区预决算公开工作列为监督检查重要内容,严格按时间节点开展联动检查。三是完善了《营口市财政局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发挥局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职能,及时纠正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的错误行为和公开不及时、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四是制定了《营口市财政局信息报送工作制度》,为财政工作信息及重要紧急信息的报送及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开展教育培训,增强公开意识和能力。一是开展学法活动,将《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辽宁省政务公开工作规定》等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进一步强化了财政干部的主动公开意识。二是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议,对局内各部门、各预算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相关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细化部门责任和工作任务,明确公开范围、时间、方式,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公开,进一步提高了财政部门政务公开的能力。

(四)强化载体建设,完善公开形式。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将局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主渠道,科学调整栏目设置,取消了与财政职能联系不紧密、内容更新不及时的栏目,细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内容。二是多渠道开展政务公开工作。通过局内网、信息公开栏定期公布局内党务、政务信息;通过电子大屏幕公开通知、公告等日常工作信息;通过触摸屏公开了各部门工作流程;通过新闻、报纸等媒体发布会计职称报名、考试竞赛等信息;通过行政审批服务大厅财政窗口,公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三是扎实开展“5.15政务公开日”活动。今年我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开展了政策咨询、培训学习、政策宣传等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主动公开意识,营造了政务公开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监督机制,确保工作落实。一是发挥财政监督检查作用,指导督促各市(县)区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定期进行监督检查,推进工作落实。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对不履行公开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行政效率、损害公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四是公开内部监督渠道,听取群众相关工作建议和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www.ykcz.gov.cn)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对财政局主要职能、领导分工、机构设置、局属事业单位以及财政年鉴等政府信息均及时进行了动态调整;主动公开财政行政权力事项35项,并全部制作了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表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了责任部门、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公开财政通知、公告等业务类信息1100余条,新闻类工作信息101条,政策性文件39件;向上级部门上报工作信息110条,省办公厅信息参考采用1条,被省财政厅网站采用3条,被市级政务信息简报采用11条;通过营口日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会计职称考试信息6条,报道财政工作亮点2条。

三、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决策公开。强化公开意识,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政策举措时,除依法应当保密外,在决策前广泛听取公众意见。

二是推进执行公开。推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公开,及时公开市政府确定的重大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三是推进管理公开。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主动公开财政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共3类、12大项、35小项;实行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公开财政部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的职责权限、执法依据、裁量基准、执法流程、执法结果、救济途径等信息。

四是推进服务公开。推进政民互动平台建设,设立局长信箱、咨询投诉、公众调查等政民互动栏目,随时与群众在线互动,保持沟通联系;在门户网站建立了会计之窗,服务群众办理会计考试、继续教育等业务;设置了政府采购专栏,主动公开   等信息,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公开。

五是推进重大决策落实结果公开。着手建立行政决策制度,研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跟踪反馈和科学评价,推进行政决策落实结果公开。

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全市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及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大预决算公开工作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市财政局网站及部门网站已全面公开市本级85个部门的2016年预算信息和2015年决算信息,公开比例达到100%(涉密单位、涉密内容除外),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全部及时予以公开,各级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信息均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政府的“钱袋子”和“账本”更加阳光透明,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了充分保障。

(二)推进减税降费信息公开。通过市政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政策法规专栏,公开上级财政部门转发的《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政策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等支持小微企业、促进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文件5件。通过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集中公开2014年以来国家、省出台的7项涉企降费减负政策的文件,向企业发放《涉企收费减负政策汇编》200余份,同时公布涉企收费政策咨询电话,及时为企业解答相关减负政策问题。

(三)公开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予以常态化公开,动态式调整,做到收费基金政策发生变化,及时调整目录清单相关内容,目录清单之外收费一律不得征收。今年,通过市财政局网站公开2016年营口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56项)、营口市及市本级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31项)、营口市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12项),提高了收费政策透明度,方便了企业和个人查阅,强化了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了收费管理。

五、开展政策解读情况

一是在门户网站设立国务院文件及省政府文件公开专栏,方便群众查阅国家、省发布的各项政策。二是及时转发上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策性文件,转载政策解读材料。全年转发转载上级财政部门政策性文件及解读文件58份。三是及时发布由我局起草以市政府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3日内发布解读材料,切实扩大财政政策的知晓范围。全年发布相关文件1份。

六、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积极搭建政民互动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建立健全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今年通过政民互动平台处理业务咨询、投诉、建议等133件,全部及时办结并反馈;全年受理民心网、“12345”市民服务热线投诉案件13件,满意率100%,其中9件获得五星评价。

七、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答复机制,认真受理、办理依申请公开;制定《营口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指南》,规范现场、书面及网上依申请公开受理、审核、回复工作。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2016年12月1日收到公开申请,2016年12月15日出具《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已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其信息查询途径;不予公开信息,告知其不予公开的理由,同时告知救济途径。

八、政府信息公开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举报、复议、诉讼情况。

九、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积极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具体经办人的三级责任制,全年办理省两会建议提案1件、市两会建议提案44件,其中主办7件,协办38件,主办件已全部办结,与代表见面率100%、满意率100%,其他承办协办件已全部反馈主办单位。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