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民参与建设最美乡村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妥善处理农村垃圾、净化乡村环境已经成为新时期乡村建设的重点任务。市财政部门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2019年共争取、筹集资金4242.54万元用于支持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清扫转运及环境综合整治等方面的工作。
一、资金争取及筹集情况
2019年市财政局争取、筹集资金共计4242.54万元。其中:争取上级资金1022.54万元,筹集本级资金3220万元。
二、资金拨付及使用情况
1、上级资金
上级资金主要用于我市农村污水集中处理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共支持全市5处农村污水集中收集处理项目及2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目前全部项目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各相关市(县)区财政部门按工程进度拨付资金共554万元,其余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具备付款条件后立即拨付到位。
2、本级资金
市财政共筹集本级资金3220万元用于全市644个行政村村容村貌及垃圾清扫及处理工作,其中:盖州市安排1415万元、大石桥市安排1265万元、老边区安排255万元、鲅鱼圈区安排240万元、站前区安排20万元、西市区安排25万元。截至目前,上述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位。
三、今后工作打算
为了更好的改善农村居住环境,提升农民生活质量,在今后的工作中财政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积极会同、配合相关部门在现有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力度争取上级补助资金.
2、科学编制财政预算,在预算安排时对农村环境改善工作予以一定的倾斜,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3、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到农村环境改善工作中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