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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发布时间: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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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督办、档案、信息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起草、新闻宣传、政务公开、信访、安全、门户网站建设、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分析预测全省宏观经济形势并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和中长期财政规划建议,组织开展系统调研及财政领域重大问题研究,承担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组织清理、编纂、汇编财税法规,组织指导全市财政系统依法行政和开展普法教育,监督全市财政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政府采购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市绩效考评中财政项目的报送工作,牵头受理并协调其他科室办理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

科室负责人:姜明超(联系电话:0417-28324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承担市自然资源、公共设施维护集团(中心)等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拟订土地出让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土地收益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土地出让金支出的审核、清算、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土地出让金拨付、计提各种基金等工作,参与土地收购、储备、出让工作。

科室负责人:崔景光(联系电话:0417-2833218)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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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预算科。研究提出财政政策、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的建议,编制市本级年度预算草案,汇总全市年度地方财政预算,办理预算调整事宜,承担市本级部门预算编制、审核、批复、调整工作,承担市本级部门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及项目库管理工作,承担清理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的具体工作,参与实施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承担市对下转移支付的综合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乡财政管理工作,牵头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拟订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组织推进政府预算体系建设、预算信息公开、中期财政规划,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管理,统筹管理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科室负责人:张广萍(联系电话:0417-283202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四)税政收入科。拟订权限内有关税收政策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运用税收政策调控经济、社会和收入分配的政策建议,监督全市税收法律、法规及政策落实情况,承担财政部、财政厅要求市级承担的关税相关业务并提出关税政策和税则方案调整建议,开展税源调查分析,按权限组织市本级非税收入征管,管理财政票据。

科室负责人:韩东霖(联系电话:0417-2832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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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国库科。拟订全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组织预算执行、分析预测及动态监控,组织实施总预算会计制度,进行总预算会计核算,编制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汇总全市财政决算和部门决算,起草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组织实施财政决算报告及报表公开,组织实施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国库集中收缴,承担国库资金调度和国库现金管理的有关工作,管理财政专户,负责预算单位银行账户开立管理工作,负责地方政府债券的还款工作。

科室负责人:梁 威(联系电话:0417-2827031)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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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拟订政府采购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市本级政府采购预算草案,研究提出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监督管理政府采购活动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谈判市级应对工作,拟订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和采购代理机构管理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车辆统一保险工作。

科室负责人:张学峰(联系电话:0417-283950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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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科。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年报、产权登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工作,负责建立国有资产报告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工作,承担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管理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收益的监管,负责对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下级财政部门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车辆编制的核定和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负责对市本级罚没财物处置的监督与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高 琳(联系电话:0417-283245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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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行政政法科。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行政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行政、政法、党派、群团以及驻营部队等国防领域地方财政事权的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拟订党政机关公务活动财务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黄 韬(联系电话:0417-2845805)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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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教科文科。承担教育、科技、文化、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组织实施事业单位通用的财务管理制度,承担教育、文化及体彩公益金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焦 斌(联系电话:0417-2828712)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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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经济建设科。承担发改、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发改、交通、生态环境、住建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基本建设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基本建设支出预算管理,承担财政投资评审管理工作,负责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工作,承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取暖费核拨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单柏格(联系电话:0417-283111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一)农业科。承担农业农村、水利、林业、渔业、扶贫、现代农业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拟订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现代农业、水利、农田建设和管理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全市乡村振兴、农村综合改革工作等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田吉昌(联系电话:0417-2848093)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二)社会保障科。承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和红十字事业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管理全市养老和医疗等社会保险、就业、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残疾人事业及福彩公益金等专项补助资金支出,拟订全市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健康等政策体系的建立,研究建立可持续的养老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制度体系,承担全市及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和预决算相关财政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承担市本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管理、离休干部日常就医管理、政策咨询工作,协调解决离休干部就医过程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承担离休干部医药费的测算、拨付、会计核算、账簿记载、医药费结算工作,负责离休干部定点医疗证的审核与发放,承担对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药费统筹资金的管理和会计核算等工作,承担对破产、特困企业离休干部取暖费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科室负责人:杨喜华(联系电话:0417-2972034)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三)企业科。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安全生产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国有企业职教幼教退休教师补贴上报、审核、发放工作,承担厂办大集体改革,国有企业主辅分离工作,研究提出支持工业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财政政策,拟订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并组织实施,收取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审核和汇总编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承担工业和信息、科技、对口支援、中小企业发展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拟订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编制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董 辉(联系电话:0417-2840575)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四)流通科。承担商务、旅游、供销合作等方面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并研究提出相关财政政策,承担商务、粮食流通、旅游、供销合作等相关专项资金财政管理工作,研究落实国家重大粮食流通财政补贴政策,研究提出粮食风险基金支出政策建议,承担相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承担沿海经济带、自贸区建设相关财政工作,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监督分管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王海涵(联系电话:0417-297209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五)债务金融管理科。拟订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拟订政府债务举借规划,实施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和风险防控、监督管理,承担控制新增一般债务和地方专项债券发行指标任务,按规定开展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赠)款管理相关工作。按规定管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承担金融方面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财政相关工作,代市政府履行市属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负责市属国有金融企业基础管理、经营预算、绩效考核、负责人薪酬、财务管理、全口径报告等相关管理工作,并指导各县(市)区财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按分工负责市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使用监管,负责对接省有关基金,指导监督市级相关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负责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管理相关工作,监管分管部门预算单位国有资产。

科室负责人:段贵敏(联系电话:0417-2972057)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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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会计科。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一的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拟订全市会计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和行政、事业、企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度及管理会计标准、内部控制规范、会计信息化标准,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负责会计人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工作。

科室负责人:马凯华(联系电话:0417-282273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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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财政监督检查科。监督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执行国家、省、市重大财税政策情况,反映财政、财务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建立全市财政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组织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建设,指导县(市)区开展财政内部控制工作,承担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内部相关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负责协调上级部门各种财政性检查、调研以及查后整改等相关事宜。

科室负责人:王 超(联系电话:0417-2826870)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八)绩效管理科。拟订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共性绩效指标框架,组织构建分行业、分领域、分层次的核心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组织开展市本级预算绩效目标编制、审核、批复以及运行监控、实施评价、考核,指导县(市、区)财政部门全面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评价结果应用。

科室负责人:尹 鹏(联系电话:0417-2833365)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十九)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指导市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党建工作,负责受理系统内部的财政人员违反财政法规的投诉调查及处理,负责系统内部的财政、财务法规的执行和监督,负责局属事业单位的资金运行及财务收支情况的监督。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拟订全市财政系统干部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机关党委办公室与人事教育科合署办公。

科室负责人:刘志刚(联系电话:0417-2835306)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0—17:00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金牛山大街西10号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吴晓龙(联系电话:0417-2831403)

总会计师:张晓赟(联系电话:0417-2832021)

总经济师:战 楠(联系电话:0417-289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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