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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营口年鉴》财政篇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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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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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年初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市财政局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稳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不断加强财政资源统筹,着力保障改善民生,完善政策措施,防范化解债务风险,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力保障了我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和民生事业的发展需求。

2022年全市财政总收入485.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亿元,上级财政补助收入133.4亿元,调入资金31.2亿元,上年结余收入54.2亿元,债务(转贷)收入126.8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亿元。全市财政总支出485.0亿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7亿元,上解上级支出34.5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21.1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亿元。结转下年61.8亿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分级完成情况】2022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1%,同比增收10.25亿元,增长141.4%;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3.3%,同比减收9.6亿元,下降53.0%;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3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6.4%,同比减收1.8亿元,下降8.1%;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3.2%,同比减收0.8亿元,下降4.%(其中:老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4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6%,同比减收1.5亿元,下降8.4%;辽河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1.7%,同比增收0.5亿元,增长23.8%);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9.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9.5%,同比增收0.9亿元,增长4.8%;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7.7%,同比减收3.5亿元,下降15.8%。[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减收1.6亿元,下降38.1%;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1.3%,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5.3%;自贸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5.0%,同比减收2.3亿元,下降22.1%];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7%,同比减收7.4亿元,下降22.4%。

2022年,营口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8%,同比增支7.1亿元,增长9.9%;盖州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2%,同比减少2.2亿元,下降4.8%;大石桥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1.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9%,同比减少1.8亿元,下降4.2%;老边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1.1%,同比增支0.3亿元,增长1.5%(其中:老边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9.8%,同比减少0.7亿元,下降3.8%;辽河经济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1.0亿元,增长52.6%);站前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7.8%,同比增支0.4亿元,增长4.7%;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2%,同比减少1.7亿元,下降6.4%[其中:西市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7%,同比减少0.4亿元,下降5.3%;沿海产业基地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00.0%,同比增支2.6亿元,增长31.7%;自贸区(高新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4.5%,同比减少3.9亿元,下降36.1%];经济技术开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2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5.1%,同比减少6.0亿元,下降15.3%。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完成情况】2022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3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总额90.3亿元,非税收入总额39.0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5.9%,减收12.1亿元,下降8.6%。其中:市本级收入17.5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124.1%,同比增收10.2亿元,增长139.7%;县区级收入111.8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92.5%,同比减收22.2亿元,下降16.6%。

税收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的各项税收收入90.3亿元,同比减收22.1亿元,下降19.7%。其中:增值税30.7亿元,同比减收14.3亿元,下降31.8%;企业所得税13.7亿元,同比减收3.9亿元,下降22.2%;个人所得税2.3亿元,同比增收0.4亿元,增长21.1%;资源税0.36亿元,同比减收0.22亿元,下降37.9%;城市维护建设税7.2亿元,同比减收0.9亿元,下降10.6%;房产税5.3亿元,同比没有变化;印花税2.1亿元,同比减收0.5亿元,下降19.2%;城镇土地使用税17.5亿元,同比减收1.6亿元,下降10.1%;土地增值税0.98亿元,同比减收0.82亿元,下降45.6%;车船税4.3亿元,同比减收2.2亿元,下降33.9%;耕地占用税1.2亿元,同比增收0.94亿元,增长361.5%;契税3.9亿元,同比减收2.1亿元,下降35%;环境保护税0.8亿元,同比减收0.1亿元,增长11.1%。

非税收入完成情况。2022年营口市公共财政预算中的非税收入总计39.0亿元,同比增收10.0亿元,增长34.5%。其中:专项收入5.8亿元,同比减收0.7亿元,下降10.8%;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3亿元,同比减收0.8亿元,下降25.8%;罚没收入14.6亿元,同比增收10.5亿元,增长253.0%;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4.4亿元,同比增收2.6亿元,增长22.0%;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收入6.2亿元,同比增收4.8亿元,增长342.9%;其他收入0.2亿元,同比增收0.19亿元,增长1900%。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完成情况】2022年,营口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7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0.3%,同比减支3.9亿元,下降1.5%。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8.6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71.8%,同比增支7.1亿元,增长9.9%。县(市)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3.1亿元,完成年度预算的84.9%,同比减支11.0亿元,下降5.9%。

各项支出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亿元,同比增支0.9亿元,增长3.9%;国防支出0.13亿元,同比减支0.06亿元,下降31.6%;公共安全支出13.5亿元,同比增支0.8亿元,增长6.3%;教育支出27.8亿元,同比增支0.9亿元,增长3.4%;科学技术支出0.98亿元,同比增支0.18亿元,增长22.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亿元,同比减支1.9亿元,下降37.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4亿元,同比减支2.0亿元,下降4.2%;卫生健康支出20.4亿元,同比增支1.8亿元,增长9.7%;节能环保支出3.7亿元,同比减支2.7亿元,下降42.2%;城乡社区服务支出28.8亿元,同比减支1.4亿元,下降4.6%;农林水事务支出19.4亿元,同比增支2.3亿元,增长13.5%;交通运输支出4.9亿元,同比减支0.3亿元,下降5.8%;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4.2亿元,同比减支5.1亿元,下降26.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1.0亿元,同比增支0.2亿元,增长25.0%;金融支出0.46亿元,同比增支0.38亿元,增长47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8亿元,同比增支0.9亿元,增长33.3%;住房保障支出10.3亿元,同比减支0.9亿元,下降8.0%;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0.2亿元,同比减支0.8亿元,下降80.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亿元,同比增支0.1亿元,增长8.3%;债务付息支出28.2亿元,同比增支2.8亿元,增长11.0%;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09亿元,同比减支0.08亿元,下降47.1%;其他支出0.19亿元,同比减支0.21亿元,下降52.5%。

【财政收支平衡情况】2022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总收入485.0亿元,总支出423.2亿元,滚存结余61.8亿元。收支相抵,财政平衡。

财政总收入。2022年营口市财政总收入为485.0亿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9.3亿元;(2)上级补助收入133.3亿元(其中:①返还性收入13.6亿元:包括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2.4亿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0.4亿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4.9亿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3.3亿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2.6亿元。②一般转移支付收入102.3亿元: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8.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4.7亿元、结算补助收入11.5亿元,企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5亿元,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收入0.3亿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0.2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6.6亿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0.6亿元,公共安全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7亿元,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3.3亿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2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11.0亿元,医疗卫生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8.2亿元,节能环保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1亿元,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7.5亿元,交通运输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2.2亿元,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9亿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0.03亿元,增值税留抵退税转移支付收入6.1亿元,其他退税减税降费转移支付收入2.3亿元,补充县区财力转移支付收入5.9亿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0.05亿元。③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4亿元。)(3)债务(转贷)收入126.8亿元。(4)上年结余54.2亿元。(5)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1亿元。(6)调入资金31.2亿元。

财政总支出。2022年用于财政平衡支出的财政资金423.2亿元,构成如下:(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51.7亿元。(2)上解上级支出34.5亿元。(3)债务还本支出121.1亿元。(4)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5.9亿元。

财政平衡情况。2021年营口市全地区财政年终结余61.8亿元。

2022年,全市财政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增强财政保障能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打赢了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坚决兜牢“三保”底线,提升保障民生福祉和城乡发展水平,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有力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受疫情及大规模留抵退税等因素影响,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收入调度会议,分析问题,部署应对措施,财税部门联合调研重点税源企业减收情况,扶持促进利好行业健康发展,有效对冲减收压力。全年一般预算收入完成129.3亿元,下降8.5%,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影响,同口径下降1.2%。收入总量排名全省第四位,实现了排名晋位,成绩来之不易。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大对上争取项目资金力度,密切配合全市各有关部门,多次与市领导跑省进京,全年共争取上级资金137.1亿元,同比增长18.2%。二是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22年新增债券项目25个、额度21.5亿元,发行项目数量和金额在全省排名第四位,为我市2023年及以后年度重点项目继续发行打下了良好基础。三是积极争取世行贷款,获亚投行辽宁营口智慧公交示范项目贷款资金2687万欧元(1.9亿元),贷款期限25年,年利率0.3%(亚投行仅在中国发放三笔贷款);申请亚投行营口市陆港协同发展项目(拟贷款2.01亿美元),已入财政部备选库。

【千方百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年初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调度资金,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会同相关部门落实疫情防控经费保障政策,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开通了防疫资金支付、应急救援设备和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全地区疫情防控投入资金约20亿元,主要用于亚定点医院、方舱医院、健康驿站建设,重症病区及发热门诊改造,防疫物资购置,全民核酸检测等方面,为疫情防控提供了有力保障。       

【多措并举助力企业减负纾困】制定《财税惠企保民生专项行动方案》,涵盖财税惠企、金融助企、稳岗保就业等53项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全年全口径减免税费43.6亿元。增加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促进国有企业项目高质量发展。拨付“两个健康”专项资金0.63亿元,扶持民营经济发展。帮助企业争取中央、省专项扶持资金3.7亿元,在企业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企业上市等方面大力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坚决防止基层工资拖欠。严格按照省、市“三保”工作要求,压实“县级为主、市级帮扶”责任,市财政设立“三保”应急周转基金,县区全部设立工资库款保障户,科学调度国库资金,确保县区工资足额发放。切实强化“三保”预算管理,全年安排“三保”预算102亿元,其中:市本级30亿元、县区72亿元。

【提升保障民生福祉】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18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5%,比上年提高2个百分点。补充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资金3.8亿元,确保全地区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投入扶贫发展资金2.7亿元,确保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及农村综合改革。投入教育资金27.8亿元,支持教育均衡发展。投入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45.4亿元,支持就业补助、抚恤、社会福利、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以及最低生活保障等工作;落实城乡居民低保和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财政补助等提标政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每人每月从705元增加到720元、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从113元提高到119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从580元提升到610元。投入卫生健康资金20.4亿元,提升医疗保障水平。投入节能环保资金3.7亿元,用于污染防治等方面,改善城乡生态环境。

【全力提升城乡发展水平】一是筹措资金18亿元,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环境卫生建设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为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有力的财力支持。二是投入资金6亿元,保障市政府确定的13项重点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切实提升政府投资的综合效益。三是投入资金3亿元,支持重点文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确保文化馆、纪念馆及公共文化体育场馆和设施免费开放,推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产业健康发展。四是推动城乡协调发展,投资1.8亿元,建设“一事一议”村内道路393公里,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6个,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9个。

【深化改革推动财政管理提质增效】一是推进预算一体化系统市县财政数据深度挖掘分析和智能化改造,实现“三保”和转移支付资金动态监控。二是开展 “精算、精管、精准、精细”专项行动,牢固树立政府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8.8亿元,“三公”经费同比下降5%;全年评审政府投资项目212个,核减资金1.77亿元,核减率8%;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88个,节约资金0.15亿元,节约率4.2%;盘活结转结余资金4亿元,腾出更多财力保障重点支出。三是依法接受人大监督,强化财会监管,认真做好巡视和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实现“双公开”,公开面、及时率和完整性均达到100%。

【不断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干部管理规定,落实“好干部”标准,树立靠工作、靠实绩、靠人品、靠公认的选人用人导向,采取从严要求、从严管理,健全以品德、能力和业绩为重点的干部评价、选拔任用和激励保障机制,实现人尽其才。全年完成公务员职级晋升3批9人次,干部选拔任用3批12人次,中层干部平职交流13人次,管理岗位转岗1人次,工勤转岗1人次,从县区转任优秀干部1人次,向各级部门推荐优秀干部11人次。全年选派逾40人次,通过上挂下派、驻村(下沉社区)帮扶、援疆、抽调骨干力量配合省市巡察部门工作等方式,多岗位锻炼财政干部,促进干部成长成才,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得到不断优化。

 

(李荣新、邓亚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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