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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财政局深入开展主题教育 积极解决群众住房保障问题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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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11-13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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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来,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资金保障力度,积极解决群众住房难问题。

一、加快解决“回迁难”,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2019年市财政预算安排797万元,截止10月底,已拨付615.6万元。全市共有“回迁难”项目37个,涉及居民6090户。截止10月底,已完成“回迁难”项目 23个,安置居民5350户,已完成省三年目标总额88%,完成省2019年指标任务额的100%。完成市2019年指标任务额的100%。

市中心医院北侧地块(康宁里)共有被征收居民72户。今年2月份开始实施征收,现已完成30户的征收工作。创新小学周边地块共有回迁居民165户(其中回迁居民135户,门市30户),市财政已拨付体育馆、创新小学周边地块回迁居民租房费2302万元。

下一步将进一步研究落实措施,把任务细化实化具体化,进一步明确“路线图”,绘好“时间表”,制定“任务书”,以钉钉子精神,加快推进解决“回迁难”工作的开展,确保圆满完成全市“回迁难”三年工作计划的目标和要求。

二、做好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2019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32个,共330栋楼,涉及15067户,改造总建筑面积118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8亿元。其中,中央补助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18个小区、275栋楼,涉及12684户,改造总建筑面积98.6万平方米,计划总投资约1.67亿元。目前国家发改委对基础配套设施补助指标已下达,补助资金9541万元。截至目前站前区、西市区及鲅鱼圈区的改造项目已开工,盖州市、大石桥市及老边区预计年底前开工。

三、做好棚户区改造、早期棚户区改造、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工作

2019年省下达我市棚户区住房改造任务共561套,全部实行货币化安置。我市通过发放棚改专项债券筹集1.88亿元资金,已于7月份到位。目前拆迁工作已全面展开,现已完成328套的货币化安置工作,完成了全部任务的58%,已发放拆迁补偿款1.1373亿元。下一步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我市早期棚改小区维修改造共9个小区,主要改造内容为9个小区的屋面防水、墙体渗漏、小区排水管网、小区人行道板及沥青道路和电梯维修,到目前为止已经完成5个小区的维修改造工作,预计10月底可提前完成维修改造工作任务。

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补贴发放,解决困难家庭住房问题,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厅《关于加快公租房建设和分配的实施意见》(辽住建[2017]172号)精神和《营口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营政发[2013]14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发放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保障方案。省政府与营口市政府签订责任状,要求营口市2019年完成发放公共租赁补贴900套,截至目前已完成发放补贴426户,预计年底前可完成全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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