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沿海经济带开发开放步伐,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扶持和引导作用,省委、省政府决定从2007年开始设立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的《辽宁省“五点一线”沿海经济带园区产业项目贴息资金管理办法》(辽发改工业〔2007〕395号)有关规定,此项贴息资金重点支持园区内七类项目:一是世界500强、国际知名企业及中直企业的投资项目;二是形成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骨干企业项目;三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自主品牌的企业项目;四是对就业贡献大、税收较高的项目;五是低污染、低能耗的项目;六是园区现代服务业项目;七是园区内市场化运作的供水、污水处理等基础性配套产业项目。申请贴息的贷款为当年新发生的1年以上(含1年)中长期中国境内银行(含外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贷款。2007年至2010年,省级财政每年安排3亿元贴息资金,累计安排12亿元贴息资金,支持产业项目423个,拉动银行贷款623亿元,带动总投资1625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