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会计之窗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

来源:辽宁会计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5 10:59

【字号:

分享:

辽财会〔2019〕404号

各市财政局,省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和《辽宁省人才服务全面振兴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精神,适应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需要,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力争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会计人才,省财政厅决定启动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程,现将第一批高端会计人才选拔培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计划

为做好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制定了《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1),第一批计划培养高端会计人才60名。

二、申报要求

多渠道广泛宣传《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参与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组织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认真填写《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省直单位申报人直接到省财政厅报名,各市申报人员到所在市财政局报名。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详见附件2。个人申报时间为2019年12月5日至12月30日。

各市财政局要对申请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通过审核的申报人员申请表和相关材料,以及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0年1月5日前报省财政厅。

三、考试与确定人选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时间初步定在2020年1月,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辽宁会计网公告。

省财政厅将根据笔试、面试结果,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培养人选,并在辽宁会计网公示,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四、培养时间与地点

第一批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工作计划于2020年3月开始实施,培养周期为2年,地点为东北财经大学。具体开学时间与有关要求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辽宁省财政厅会计处    尹莉萍

联系电话: 024-22821841

附件:1.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方案

      2.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申请表报送地点和联系电话

      3.辽宁省高端会计人才培养初审通过人员名单汇总表

辽宁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3日

  • 附件:
  • 视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