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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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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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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发展,鼓励和引导文化类小企业跃升为规模以上企业,根据《营口市文化产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分配的实施方案》,营口市在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中设立了“升规奖励项目”,对首次进入规模以上的文化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
截至目前,营口市财政局拨付市级文化产业引导资金30万元,对海伦钢琴(营口)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进行了升规奖励。
营口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