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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财政局落实对贫困大学生资助政策

来源:营口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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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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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国家普通高校录取贫困家庭学生,依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准大学生进行资助,主要用于入学路费和购置生活必需品,资助标准不能高于3000元,并设立资助专项资金。截至目前,经营口市招考事务中心统计2019年共有新入学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163人未得到部门补助,按每人3000元资助标准(部分困难大学生已享受沿海银行资助2000元,财政部门给予1000元资助),共需资金40.3万元。营口市财政局已安排并拨付此项资金,共有163名大学生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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