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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发展农业险为农户撑好“保护伞”

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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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08-1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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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汛以来,一些地方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洪涝灾害。洪灾过后,地方农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投保农作物受损情况,及时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灾情评估和理赔工作,为受灾农户挽回了部分经济损失,撑起了避灾“保护伞”。

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从2005年起,我国选择黑龙江、四川、安徽等9个省的部分地市开展农业保险试点;2012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至全国;到2019年年底,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达680亿元,赔付金额560亿元,赔付率约75%。

为进一步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从2018年起,财政部在内蒙古、辽宁、安徽、湖北、山东、河北6省的24个县开展为期3年的水稻、玉米、小麦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其中,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险金额覆盖物质与服务费用、人工成本和土地成本等农业生产总成本;收入保险的保险金额体现农产品价格和产量,覆盖农业生产产值。试点期间,完全成本保险的保障水平由原来的每亩400元提高至约1200元。据悉,2020年年底试点工作结束后,相关部门将视财力和农业支持结构调整情况,考虑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全覆盖”。此外,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以奖代补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0个省份。

按照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今后,国家将逐步加大对农业保险政策支持。为此,相关专家建议从3个方面建立政府补贴与市场化相结合的农业风险管控机制。

一是优化国内农业支持资金的结构。加大对政策性保险的补贴力度,提高保费补贴支出。允许地方整合涉农资金,用于拓展新的农险业务。

二是加强制度设计。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和市场化程度高的产品实行差异化的保费补贴。针对我国不同地区差异、不同作物以及生产经营规模,设置灵活多样的农业保险产品,给农户更多的选择权。

三是调动保险机构为农服务的积极性。可利用政策性保险业务扩大“保险+期货”试点范围,采取政府、保险机构和农户共同参与的PPP运作模式,对参与试点项目的保险机构给予费用补贴、减税等优惠政策,调动保险机构积极性。同时,建立从事农业保险的再保险机构,划拨专项资金完善农业保险再保险业务和巨灾风险基金,以分散重大灾害出现时保险公司的赔付压力。

专家提出,目前,我国农险的费率定价模式仍比较粗放,以“一省一费率”为主,但从实际风险情况来看,省级区域风险分布存在较大差距,简单地使用统一费率不符合各地风险特征,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农险业务更好、更快地推广。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从今年起,我国将启动农业保险风险区划3年行动,在今年确保完成三大主粮(稻谷、小麦、玉米)风险区划和费率分区工作的基础上,分批次、分步骤发布农业保险示范性条款和行业基准纯风险损失费率。这意味着,农险将破解“一省一价”难题,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

在此基础上,我国将加快农险精算制度建设,建立科学的费率拟订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一方面,加强全国农业保险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另一方面,研究制定主要农作物、主要牲畜、重要“菜篮子”品种等行业示范条款,研究完善农业保险承保理赔业务管理制度等,助推农业保险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记者 李存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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